汪家圩乡

联合创作 · 2023-08-13 07:29

地名由来:设汪家乡于汪家村旁而得名。

2022年3月,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汪家圩乡为2021年度江西省省级卫生乡镇。

2020年12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授予汪家圩乡第十三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

汪家圩乡位于市域北部,辖燕溪、官田、竹山、团山、仓下、白沙、米岭、大族、浮桥等9个村委会和汪家圩1个居委会,120个村民小组。2018年,全乡总户数5762户,总人口1584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9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总面积93.67平方千米。有耕地面积2267公顷,其中水田2093.7公顷,旱地174.7公顷。山林面积4069.7公顷,水域面积136.67公顷。森林覆盖率43.45%。

2018年,全乡生产总值119530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7310万元,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30035万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25871万元,增长17%;财政总收入6023.4万元;工业总产值37367万元,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产值9000万元,增加值900万元;全乡有工业企业31家,其中国员实业、益家食品、鑫纺纺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7525万元,增长12%。促成总投资1.2亿元、年产6000吨食品添加剂活性炭建设项目落户建陶基地。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装饰板11万张、石英砂粉7万吨、建筑模板7万张、工业用胶10吨、花生加工5700吨、皮糠油600吨、大米加工2.3万吨、建筑石料3万吨。农业总产值35998万元,增长3.8%。粮食总产量6.54万吨,主要农产品产量:稻谷4.98万吨,大豆1135吨、蔬菜6832吨、花生3821吨、油菜籽2038吨。2018年,全乡新增汽运物流企业22家,全乡汽运物流企业累计达176家,汽运物流产业共创税费3974.2万元,其中上交增值税236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915元,增长12%。

2018年,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4813人,参合率达99.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773人,参保率97%;有9320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94%,年报销各类医药费用506多万元。2018年发放退耕还林11.69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88.95万元,农机补贴42.3万元,县自定补贴27.84万元;全年发放水库移民扶助35.76万元,农村低保168.74万元,五保补助9.97万元,优抚资金57.95万元,社会救助87万元,孤儿生活补助8400元,寄宿生补助12.35万元,雨露计划2.2万元,计划生育奖励7.7万元,老村干补助10440元。

【党建根基不断夯实】

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头等位置,将干部作风建设融入党建工作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在全乡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四心四干”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照省委书记刘奇同志提出的“怕、慢、假、庸、散”等问题,深入查摆,切实整改;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机关干部中开展绩效考核,通过干部季度述职、年终考评等方式,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切实提-部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全面完成了10个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如期对其他4个支部进行了换届。调整了2个支部书记,选派了1名机关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4名班子成员担任了第一书记。完成了白沙村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对团山村、竹山村两个村支部活动场所进行了升级改造。

【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15个新农村建设点旧房全部拆除,改水、改栏、改厕、改路、改房、改沟全面完成,其中,拆除危房14172㎡,改渠3769m,改塘9152米,体育健身器材和小型广场全部齐全;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市试点--团山宅前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共拆除旧房3687㎡,收缴土地有偿使用费3160元。生态环保效果突出。扎实推进禁养区猪场整治工作,今年共拆除禁养区原退养猪场83户,面积5万多㎡,非禁养区27家猪场全部启动治污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昌栗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共拆除蓝棚绿帽3214㎡、简易工棚1676㎡、破旧房屋120㎡,遮挡坟墓7组,爆破拆除烟囱1个,立面改造房屋43790.6㎡。

章家义井流芳门楼

章家义井流芳门楼位于高安市汪家圩乡,年代为清。2012年12月24日,高安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章家全城世第门楼

章家全城世第门楼位于高安市汪家圩乡,年代为清。2012年12月24日,高安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汪家圩原属建成县的管辖范围。

唐武德五年(622)建成县改名高安县,汪家圩属高安县管辖。

1949年前属五区,辖和宁、米峰2个乡。

1951年4月缩小乡范围,属二区,管辖和宁、团山、米峰、浮桥等乡。

后改为十区。

1957年2月(合作化时期)合并乡,属燕溪区管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属压美人民公社。

1961年6月,设区划社,属汪家人民公社。

1964年4月,撤区并社,一部分并入伍桥人民公社,一部分并入东方红人民公社。

1972年11月调整公社规模,恢复汪家公社。

1984年3月,改公社为乡,名汪家圩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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