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文庙大成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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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宋金时期,巨野文庙建于巨野城北。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巨野县丞吕让把巨野文庙从城北迁建到文庙街,永乐(1403年—1424年)、正统(1436年—1449年)、成化(1465年—1487年)、正德(1506年—1521年)年间不断增修扩建。
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巨野文庙增扩至三十余亩,共建有殿、堂、楼、阁、斋、庑、亭、坊近百间。自南而北中轴线上建有太和元气坊、棂星门、泮池、戟门、大成殿、明伦堂、尊经阁,两侧建有进德斋、修业斋、东庑、西庑、名宦祠、乡贤祠、忠义祠、东华门、西华门等,东跨院为文昌祠,西跨院为启圣祠,后改作训导宅。乾隆十四年(1749年),知县朱容极重修大成殿,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续修。道光十二年(1832年),邑人重修。光绪四年(1878)再次重修。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巨野文庙被废,大部分建筑被毁,仅存巨野文庙大成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巨野文庙旧址为粮食部门占用,巨野文庙大成殿用做粮仓。
1982年,山东省文物局拨款进行较大规模重修。
1995年,粮仓搬迁,复建了弘道门,巨野文庙大成殿内恢复了孔子及四配塑像,制作了神龛等附属设施,殿前筑建了月台。
2006年,复建西庑和大成门,斥资重做了巨野文庙大成殿屋面,但因受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之影响,致使瓦件大量碎裂、破损、脱釉,局部瓦件松脱、缺失等。
巨野文庙大成殿
2019年3月12日,巨野县启动巨野文庙大成殿屋面维修工程。
建筑格局
文物遗存
清晚期掐丝珐琅红地番莲纹五供
巨野文庙大成殿存清晚期掐丝珐琅红地番莲纹五供,包括一个香炉(鼎)、一对烛台(豆)和一对花觚(壶)。香炉居中,花觚和烛台在两侧依次排列。
掐丝珐琅红地番莲纹炉,通高56.3厘米,腹径24.5厘米,圆口,鼓腹圆底,短颈,肩出朝冠形双耳,底承三圆形曲足。盖镂空,宝珠钮。炉颈部、腹部均饰缠枝番莲纹,填以浅红色。炉腹两侧各置,并由錾珐琅梅花柱固定于炉口沿两侧。炉底部成“品”字形承鎏金三象首足,其眼眉等处各施珐琅彩釉,眼睛炯而有神,象鼻卷曲用以支地。
掐丝珐琅红地番莲纹觚,通高38.8厘米,上口径19.3厘米,足径11.6厘米,造型仿商代觚形,喇叭形口,中部凸起,高圈足,腹部有凸线纹五道。
掐丝珐琅红地番莲纹烛台,通高43厘米,上盘口径9.9厘米,足径15.3厘米,由、托盘和底座三部分组成,盘、柱、座均为圆形,圈足外撇,通体浅红色珐琅为地,底座彩绘一一对应的番莲花四朵,花心白色吐蕊,蕊中又饰宝瓶花。
历史文化
文庙祭器
祭器陈设,自唐以来,历代皆有定制。大成殿孔子像前陈列的祭器:登一、铏一、簠一、簋二、笾十、豆十、尊一、磁爵三;两旁四配像前列:笾、豆各八;十二哲、两庑先贤先儒木主前列:笾、豆各四,簠、簋各一。皆陈于案,排列次序为:登在中,铏次之;簠在铏左,簋在铏右;笾在簠左,豆在簋右。
文物价值
巨野文庙大成殿周围24根石柱,雕刻盘龙和花草,体现了古代匠人的雕刻技艺,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保护措施
保护标志
1979年,巨野文庙被巨野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3日,巨野文庙大成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8年,《巨野文庙大成殿屋面维修方案》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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