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09:59

  江西财经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网球。

  招生计划6名。根据考生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需要,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如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须根据当地有关要求参加并测试合格。

  (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登录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网(http://zsjy.jxufe.cn/zs/),下载《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二)报名表(一式二份)和学校证明经所在中学盖章,连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复印件 及等级证书查询(http://jsdj.sport.gov.cn/)结果的截图,于2016年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 (EMS)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见后)。

  (三)报考学生资格审查由学校和江西省教育厅进行二级审核。

  四、专项测试

  (一)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由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报到时间:2016年3月4日,同时测量身高;

  测试时间:3月5日;

  测试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室内田径馆。

  (二)江西省教育厅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学校专项测试地点:江西财经大学

  学校专项测试时间:3月7日

  (三)江西省教育厅专项测试成绩和我校专项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

  五、文化课单独测试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测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测试时间:3月8日

  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单独测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课测试合格线。

  六、录取原则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择优录取:

  (一)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参考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需要,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 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下同)的65%,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 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以上各类型考生的招收比例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五)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获得我校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并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学校志愿。

  七、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拟录取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二)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网球高水平运动队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 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简章由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考试和录取须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双港东路168号

  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

  邮编:330013

  咨询电话:

  (报名及录取)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0791-83816635

  (专项技术) 江西财经大学体育学院 杜老师 1397008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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