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花溪区统计局
花溪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根据花溪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花溪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增长
全区常住人口[2]为966276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60705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9225人,增长59.2%,年平均增长率为4.8%。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 263982户,集体户56825户,家庭户人口为743831人,集体户人口为2224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6 人减少0.24人。
三、城乡[4]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8813人,占 80.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7463人,占19.4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0562人,乡村人口减少2133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 15 个百分点。
图2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城镇人口占比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92318 人,占50.95 %;女性人口为473958人,占49.0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44比下降2.57个百分点。
图3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及性别比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1491人,占 16.71 %;15-59岁人口为693520人,占71.7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1265人,占11.5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80764人,占8.3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5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3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1.62个百分点。
表1 花溪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 |
总计 | 966276 | 100.00 |
0-14岁 | 161491 | 16.71 |
15-59岁 | 693520 | 71.77 |
60岁及以上 | 111265 | 11.51 |
其中:65岁及以上 | 80764 | 8.36 |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733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953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937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024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16966人上升为2870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405人上升为134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605人下降为2891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229人下降为18654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1.06年提高至11.19 年。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241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399人,文盲率[6]由4.53%下降为2.49%,下降2.0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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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统计局花溪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26日根据花溪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花溪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增长全区常住人口[2]为966276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60705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9225人,增长59.2%,年平均增长率为4.8%。 | RAG-ES | 2024-10-23 |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二、户别人口全区共有家庭户[3] 263982户,集体户56825户,家庭户人口为743831人,集体户人口为2224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6 人减少0.24人。三、城乡[4]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8813人,占 80.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7463人,占19.4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0562人,乡村人口减少2133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 15 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10-23 |
图2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城镇人口占比四、性别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92318 人,占50.95 %;女性人口为473958人,占49.0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44比下降2.57个百分点。图3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及性别比五、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1491人,占 16.71 %;15-59岁人口为693520人,占71.7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1265人,占11.5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80764人,占8.3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5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3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1.62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