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2019年5号)

联合创作 · 2018-10-12 00:00

国家统计局令


第 23 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 长  宁吉喆      

2018年11月7日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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