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
“漳州110”简介
“漳州110”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的爱称,其前身是成立于1986年的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治安巡逻中队。“漳州110”是全国公安机关最早实行警务机制改革的基层单位,1990年引领全国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和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巡逻与接、出、处警一条龙服务的警务机制,开创警务改革先河。1996年8月,公安部在漳州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推动全国各地开通110报警服务台,使110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1997年11月,国务院授予其“人民的110”荣誉称号。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多次亲临考察指导,并赞誉其为“人民的保护神”。
“漳州110”主要承担漳州、主城区巡逻防控、接处警和重点部位站勤任务,创新建立了主动预警、精细布警、多维接警、动中处警和智能化指挥、精准化服务、标准化执法、专业化建设的“四警四化”现代警务机制。目前,“漳州110”日均接处警107.8起,现场处置率87.86%;5分钟内到场率86.04%,10分钟内到场率基本实现100%;2016年至2020年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318人;群众送来锦旗及感谢信1214面,满意率始终保持100%,成为漳州人民心中“工作最苦、坏人最怕、百姓最爱、形象最好”的先锋警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为核心内涵的“漳州110”精神,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建队以来,“漳州110”荣获49次省部级以上重大集体表彰,114人次立功受奖,总计43批次520位民警无一人违纪违法,涌现了4位公安英模和6位一等功臣。公安部、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建省公安厅、漳州市委市政府先后2次发文号召深入学习弘扬“漳州110”精神。
2022年1月,“漳州110”精神:做人民的保护神。
大队历史
历代“漳州110”袖标
省部级以上主要荣誉
国家级(11个):
1997.11.26被国务院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
1999.09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2003.03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2005、2009、2011、2014、2017、2020连续6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
2009.08被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2021.01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
省部级(部委26个):
1995—2005连续11年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并于2004.07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
1996.05、2006.08、2020先后3次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1996.05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
1996.07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1997.05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1998.08被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1999.07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
2000.01被团中央等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2001.06被团中央、公安部等授予“全国杰出青年文明号”
2003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2006.11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巡警系统基础工程建设典型示范单位”
2006.12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接出警工作先进单位”
2017.05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优秀基层单位”
省部级(省委、省政府8个):
1996.07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
1997.07、1999.07被福建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1998.02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第六届文明单位”
2000.02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第七届文明单位”
1998.02、2000.12、2003.03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首届、第二届、第三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示范点、基地(4个):
1996.12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竞赛活动示范点
1999.01被中央文明委、公安部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点”
2001.09被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单位”
2006.12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巡警基础工程建设的典型示范单位
“漳州110”精神传承发展情况
一、“漳州110”历史精神传承
1996年公安部学习决定概述:
一是积极探索和大胆改革工作运行机制,从接警、出警、处警各个环节抓起,实现了快速反应;
二是以“人民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人民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为工作目标,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三是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方针,重视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战本领,将廉政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四是领导班子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事业第一,工作为重。
1996年省委省政府学习决定概述四点精神:
一是甘当公仆、赤诚为民的精神;
二是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
三是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精神;
四是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新时代“漳州110”精神内涵及警务机制
(一)精神内涵
核心内涵: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
初心:群众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精神特质:党性至上、敢为人先、永不止步
时代特征:突出忠诚使命、突出止于未发、突出更快更灵、突出共治善治
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减少群众受到伤害,第一时间找到报警渠道,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第一时间高效依法处置
工作信条:警情就是命令,号令就是行动
(二)警务机制
“四警四化”,即:主动预警、精细布警、多维接警、动中处警;智能化指挥、精准化服务、标准化执法、专业化建设
(三)社会各界评价
“四最”,即:工作最苦、坏人最怕、百姓最爱、形象最好
“数”说“漳州110”
110:从1个报警电话号码发展到1支队伍,发展到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信任的符号(号码、队伍、符号)
30:“漳州110”成立至2020年30周年(1990年-2020年)
6:共经历6次重大勤务改革
42批510人:“漳州110”建队至2020年共计42批510名民警
49: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49次
0:建队至2020年零违法违纪
7:1990年5月建队之初,7名民警组成了最早的队伍
240:2020年,共有240名队员(编制民警120名,编制辅警120名),平均年龄30岁
88:在队党员民警88名
4:涌现4名公安英模(郭韶翔、张志民、戴文辉、陈伟强)
24×365:“漳州110”365天24小时全天候勤务模式
20:“漳州110”年均巡逻里程数可以绕地球20圈
256:年均获赠锦旗数
303:日均敬礼数
39000:年均处置警情数
100%:群众对“漳州110”接处警的满意率始终保持100%
10080:“漳州110”限时到场率的自我要求(五分钟到场率80%,十分钟内到场率100%)
2:90年代初,“下班女工”和“临产孕妇”两件求助警情引发了“漳州110”精神的萌芽
单位地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江滨东路9号漳州110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