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全体普查对象的积极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阶段性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0495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281730人,增加23220人,增长8.24%。平均每年增加2322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9%。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94501户,集体户4514户,家庭户人口为284894人,集体户人口为200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了0.50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1265人,占总人口的52.88%;女性人口为143685人,占总人口的47.1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24,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8,升高了3.26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8455人,占总人口的19.17%;15-59岁人口为209942人,占总人口的68.84%;60岁及以上人口为36553人,占总人口的11.9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670人,占总人口的7.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5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42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2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8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32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36人上升为866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321人上升为959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4824人上升为274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1191人下降为38475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11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盲人口36171人相比,文盲率由12.84%降低为6.92%,下降5.92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1985人,占总人口的43.2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2965人,占总人口的56.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人口84625人、乡村人口197105人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7360人,乡村人口减少2414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24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3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全体普查对象的积极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阶段性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0495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281730人,增加23220人,增长8.24%。平均每年增加2322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9%。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94501户,集体户4514户,家庭户人口为284894人,集体户人口为200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了0.50人。三、人口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1265人,占总人口的52.88%;女性人口为143685人,占总人口的47.1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24,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8,升高了3.26个百分点。RAG-ES2024-10-23
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8455人,占总人口的19.17%;15-59岁人口为209942人,占总人口的68.84%;60岁及以上人口为36553人,占总人口的11.9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670人,占总人口的7.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5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6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42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2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8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32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36人上升为866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321人上升为959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4824人上升为274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1191人下降为38475人。RAG-ES2024-10-23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11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盲人口36171人相比,文盲率由12.84%降低为6.92%,下降5.92个百分点。六、城乡人口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1985人,占总人口的43.2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2965人,占总人口的56.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人口84625人、乡村人口197105人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7360人,乡村人口减少2414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24个百分点。注: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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