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全国最早88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18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高校第39位。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9年江苏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收关于高水平运动队规定的条件,取得当年高考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二)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具有申请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5]25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并在近三年取得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运会比赛前六名或省年度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的主力队员。
注:若生源地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测试合格。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9年2月22日前,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点击“报名登录”进入报名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上传个人证件照须为高考报名或近期未经PS的照片。
(二)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上传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运动等级查询页面”中上传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中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扫描件。
(4)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中上传运动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5)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符合报名条件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中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6)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和中学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相关人员签字和中学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件,完成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属于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按照招生项目和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名单将于2019年3月2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不另行通知。
(二)缴费
2019年3月2日-3月4日,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缴费,报名考核费用60元/人。
(三)准考证打印
2019年3月5日-3月6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同时加盖所在中学或俱乐部印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3月9日-3月10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报到要求:报到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原件材料须齐全。审核合格者须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测试内容:
(五)确定合格考生
(1)学校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建设需求以及对不同位置的急需程度,结合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分为合格I类、合格II类、合格III类三个等级。
(2)合格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各项目的合格人数不超过所在招生项目的计划数,不设替补。
(六)文化课要求
(1)合格I类: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若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第一专业。该类仅限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在我校专项测试中达到要求的A类项目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考生若未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若文化课考试成绩低于国家体育总局统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我校不予录取。
(2)合格II类: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该类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突出的A类和B类项目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合格III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
(七)有关说明
(1)我校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对候选考生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认定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认定协议书”。
(2)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3)合格II类和合格III类指定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护理学、汉语国际教育、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六、日程安排
七、监督机制
(一)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二)我校聘请监督员实施第三方监督。
(三)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联系电话:0511-88780048
传真:0511-88791785
九、特别说明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日程安排上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
(三)严禁校内各部门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四)若国家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