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审判厅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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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时任直隶总督筹建直隶审判厅。
清宣统二年(1910年),直隶审判厅和检察厅投入使用。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河北省高等法院驻直隶审判厅旧址,命名为法院街,又因该街位于法院之东,故名为法院东街,又称大箭道。其西侧的法院西街又称西箭道。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日军侵占保定,隶审判厅旧址为日军后勤机关驻地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直隶审判厅旧址仍改为省法院。
1952年2月10日,直隶审判厅曾审理过新中国第一反腐大案“刘青山、张子善案”。
1958年,河北省会迁至石家庄后,曾为保定市供销社、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原保定市北市区政府机关的驻地
1995年,保定市经管干部学校驻入。
遗址特色
结构
直隶审判厅旧址坐北朝南,沿南北中轴线对称布局,建筑占地约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70平方米。直隶审判厅旧址院落为天井式二层小楼,均为青砖卧垒,券窗券门。包括南楼、北楼,东、西配楼等四座文物建筑。
特点
直隶审判厅旧址为“回”字形古建筑,兼有清末西方建筑风格与中国南方建筑布局,属于典型的中西合璧建筑。不论从院内院外观看,直隶审判厅旧址都显得古朴、典雅、壮观。
直隶审判厅旧址
主要建筑
直隶审判厅旧址南楼、北楼,东、西配楼等四楼均为两层,除北楼只有前出廊外,其余前后都设有走廊。四座楼相连围合成一天井院落,院落四角设有通道内外相通,并有褐红色的木制楼梯上通下达。
直隶审判厅旧址
历史文化
历史人物
(1859年9月16日~1916年6月6日),中国近代史上政治、军事人物,北洋军阀领袖。字慰亭(又作慰廷),号容庵、洗心亭主人,汉族,河南项城人,故人称“袁项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时任直隶总督筹建直隶审判厅。
历史事件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组织的公审大贪污犯、大会在当时的省会保定直隶审判厅旧址举行。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在大会上宣布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该二犯全部财产。
刘青山、张子善曾在天津地区任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职务。他们不顾党纪国法,不顾国防建设、人民疾苦,贪污克扣国家救灾粮、河工粮、飞机场建筑费、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治河民工工资、银行贷款等国家财产,使国家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文物价值
直隶审判厅是中国从封建司法制度向近代司法制度演变的重要节点,开创了地方行政、司法权的分立,为近代法院鼻祖,直隶审判厅旧址是中国现存唯一的清末地方审判机构。在中国法制史上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文物保护
1984年6月,直隶审判厅旧址被列为保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法院东街,西至法院西街,南、北距墙体各3米。
2008年10月17日,直隶审判厅旧址被列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10月,对直隶审判厅旧址部分坍塌的古楼屋顶及内外走廊腐蚀的木质结构进行修缮和加固。
2013年5月3日,直隶审判厅旧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3月8日,“百年直隶审判厅旧址修缮工程”正式启动。
2016年3月18日,直隶审判厅旧址启动修缮保护工程。
直隶审判厅旧址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直隶审判厅旧址,位于莲池区法院东街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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