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陕西科技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及“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是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和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培养更高素质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2024年我校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品德良好。
2.2024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就业单位。
3.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原本科专业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查询。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科门类 |
学制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 |
工学 |
2年 |
自动化 |
080801 |
工学 |
2年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070102 |
理学 |
2年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5月15日-16日
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本校考生在所在学院进行报名;外校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压缩打包以“第二学士学位+所在学校+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sb@sust.edu.cn,逾期无效。
2.报名所需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本人签字确认的《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栏由学校就业部门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电子版,“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4)本科录取名册(考生本人页,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本科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6)四、六级成绩单。
(7)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竞赛获奖证书(未获取无需提供)。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中的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本科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获奖证书等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综合测试(含面试)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测试,进入综合测试的考生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倍。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
参与录取的考生须初审合格。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缺额专业,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不能录取到与其原本科专业属同一本科专业类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报到入学
1.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或逾期两周未报到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为准。
2.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培养及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费标准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3.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有关要求,制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七、资助政策
1.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有本科生奖学金、周廉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晨辉奖学金、阿斯顿强生奖学金、斯塔尔实习奖学金、黎宁奖学金、北方窑业企业奖学金、蒙娜丽莎企业奖学金、旭日陶瓷企业奖学金、金鼎制釉企业奖学金、华隆瓷业企业奖学金、奥福环保企业奖学金、中达化工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永礼奖学金、舜宇奖学金、都昱奖学金、康龙化成奖学金、梅花奖学金、林溪奖学金、芬欧汇川奖助学金、成型学长助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等40多项奖助学金。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学校及社会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进行资助。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八、其他事项
1.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4.本简章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21
招生官网:http://bkzs.sust.edu.cn
咨询电话:029-86168100 8616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