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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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市(县、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月24日(确认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3、网上报名网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登录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报名程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由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我院招生信息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提前招生报名成功。

  5、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6、报名考试费:文化测试费用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由江苏省考试院收取。

三、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护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医学生物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

  四、考核办法

  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学院不再组织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以及体艺特长生加试。

五、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测试分值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六、录取办法

  1、首次填报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按从高到低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为语数外文化测试总成绩达到120分。

  (二)录取总分: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五)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2、申请调剂的考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调剂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按从高到低录取。

  (一)调剂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三)凡参加调剂考生文化测试总成绩达不到120分,学院不予录取。

  (四)学院根据以上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1月15日前

  公布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简章

  2月22日-24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支付文化测试考试费

  3月16-17日

  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普通高中水平必修科目测试考试

  3月18日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测试

  4月25日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录取名单。

  4月27日下午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名单

  4月28日上午9:00-12:00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申请调剂,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4月30日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提前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有效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申诉渠道:0512-62690103,邮箱12688@szhct.edu.cn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一)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的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录取考生进校待遇完全等同于高考统招考生。

  (二)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发现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信息表信息不符且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乘车路线:

  苏州火车站、苏州火车北站:乘坐地铁2号线到盘蠡路站(4号出口)下,步行至盘蠡新村公交站换乘309路(或318路,602路)到苏州卫生学院石湖校区(南)站下车,向左步行200米到达。

  苏州汽车北站:步行至汽车北站北(位于北环东路)乘坐309路至苏州卫生学院石湖校区(南),向左步行200米到达。

  苏州汽车南站:在迎春路乘504路公交车至苏州卫生学院石湖校区(南),向左步行200米到达。

  咨询电话:0512-62693001、62693002、62693003、62690106(传真)

  联系人:陆老师、徐老师、金老师

  电子邮箱:szwszhsh@szhct.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szhct.edu.cn

  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szhct.edu.cn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具体招生简章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尽事宜请注意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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