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乡
地名由来:因境内多山而得名。
甘南县辖乡。1946年为第三区,1956年置宝山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宝山乡。位于县境北部,距县府42公里。面积420平方公里,人口3.5万。拉哈至甘南公路过境。辖宝山、宝发、富海、新立、一心、三合、兴塔、太平山、莱队、合胜、新兴、靠河、四明、青山、泉眼、胜利、得胜、古城、富民、宝全、全胜21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机械修理厂、粮油加工厂、服装厂。农业主产水稻、玉米、大豆、甜菜。境西北有金代东北路界壕边堡遗址。
历史沿革:
宝山乡,旧名“二保”,别名“孟子衡街基”。
清末,属甘井子荒务行局辖境。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划归龙江县,隶属甘井子佐治局管辖。
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1921年改隶佐治局第二保,由此得名“二保”。
1926年划归甘南设治局,1928年隶属第二区。
1929年经当地乡绅孟子衡上请获准正式勘定街基,因境内多山,故取名“宝山”,但因新名初辟,人们仍习惯称“孟子衡街基”。
东北沦陷后,初为甘南县第二区,后改为第二保,1938年改设宝山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划为宝山区。
1948年3月,将东半部地区划出设置太平山区。
后将宝山区改为第三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永发、靠山、泉眼3个乡。
同年12月,将永发乡改为宝山乡。
1958年4月,将靠山乡并入宝山乡。
同年9月,将宝山、泉眼、太平山3个乡合并为宝山人民公社。
1960年5月,撤销长吉岗公社,并入宝山公社;1961年5月,恢复长吉岗公社建制。
1984年4月,政社分开,将宝山公社改为宝山乡,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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