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0:48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1995年设置美术学院2004年设置音乐学院,是湖北省较早开设艺术教育的重点高校,为中部地区的艺术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美术学院设有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5个本科专业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及“美术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现有专任教师80,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8人,双师型教师11人。学院建有展厅2个、实践教学工作室12个,实训实践用房7间,教学面积12000多平方。北京、上海、武汉、深圳等地建有数十个实习实训基地及庐山艺术特训营、安徽皖南、江西景德镇、云南西双版纳、山西太行山等多个艺术写生实践基地29个。近年学生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美术与设计作品展览,获得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百余人次,多次“红点奖”“金铅笔奖”“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作曲两个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2012年开始招收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和音乐美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开始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拥有一支专业门类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师资队伍荣获威尔第国际声乐大赛男高音第一名等多项国际、国家和省级大奖。学院建有现代化的音乐楼和全国高校一流水平的剧院拥有各类琴房200间、舞蹈教室6间设有多功能厅、排练厅、音乐素养实验室、影视配音间、演播厅、MIDI教室、器乐演奏室、数码钢琴教室等专业教学场所及设施。学生在历届全国音乐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高校“金话筒”主持人大赛等比赛中荣获多项国家级、省级奖励。建有中乐团、玄鸟合唱团、室内乐团、舞蹈团等艺术实践团体,在全省20多所中小学举办专场演出。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招生省份

1

美术学(师范)

125

9000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

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

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

2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195

9000元/年

3

书法学

25

9000元/年

湖北、山西、安徽、福建、湖南、山东

4

音乐学(师范

75

9000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陕西、湖南、甘肃、贵州、四川

5

音乐学(作曲)

5

9000元/年

湖南、甘肃

6

音乐表演 声乐表演

14

9000元/年

湖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陕西、黑龙江

7

音乐表演 器乐表演

46

9000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黑龙江

8

舞蹈学(师范)

26

9000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南

9

舞蹈表演

24

9000元/年

10

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

20

9000元/年

安徽、河南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省份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二、报名考试要求

1.2020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2. 因书法学专业湖北省并无统考,我校书法学专业2020年拟在湖北省承认湖北美术学院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湖北考生,只需参加湖北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即可。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试情况及该专业在湖北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合格线,并报送合格名单到省招办。

三、报考条件

1.音乐学专业包含音乐教育(师范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类)两个培养方向,均以音乐学专业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含钢琴)。声乐表演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器乐表演招收的器乐种类仅限于: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低音提琴、唢呐、民族打击乐。
3.舞蹈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身高1.75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

四、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

4.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箱:120531517@qq.com

址:http://zhinengdayi.com/hb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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