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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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49

历史沿革

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叶剑英故居始建。
叶剑英故居原址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4月28日,叶剑英诞生于此,并在这里度过童年、少年时期。
20世纪70年代,叶剑英故居全面修整。
1986年,叶剑英元帅逝世以后,为了纪念一代伟人,政府重修了叶剑英故居。
1987年,叶剑英故居对外开放。
1989年10月,叶剑英故居归属叶剑英元帅纪念馆管理。
2005年5月,以叶剑英故居为核心扩建的叶剑英纪念园动工兴建。
叶剑英故居外观

建筑格局

叶剑英故居,是一座普通客家民间单门楼式泥土石灰混合结构的二合杠屋,前拥池塘,后倚虎形山,主体呈东北一西南向,总面阔18米,进深26米,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共有15间房子,其中4间为叶帅家所有。叶剑英故居采用架梁式与穿斗式、悬山顶等建筑及灰瓦面、三合土墙体建造;讲究中轴布局,正面设大门,大门两边对称厢房,平面布局为长方形,在大门中轴线上置厅堂和天井,右侧第一间是厨房,第二间为叶帅父母亲的卧室,左侧后角二间分别是叶帅少年时代的卧室及书房。
叶剑英故居

文物遗存

叶剑英故居中,叶帅父母亲的卧室,墙上悬挂着叶帅双亲的遗像,卧室里摆着古典风格的木床、木桌、木椅等。故居陈列着叶剑英家中当年使用过的部分生产用具和生活用具等50多件,还按原状陈列有叶剑英少年时居住和学习使用过的实物。故居左侧建有叶剑英元帅纪念馆。
故居叶帅住房

历史文化

保护措施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由当地政府及地县拨出专款进行部分整修。此时将宗族近房亲属后裔另迁它处安居。
1986年,叶剑英元帅逝世以后,为了纪念一代伟人,政府重修了叶剑英故居。
1987年,叶剑英故居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9年,叶剑英故居被公布为广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8月,经梅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001年6月25日,叶剑英故居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序号为503。
2020年12月,叶剑英故居由国家文物局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叶剑英故居,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虎形村叶剑英纪念园内。

交通

公共交通:从梅州市政府出发,可乘坐41路、56路、10路公交车,至剑英纪念园下车,约需1小时10分钟。
自驾:从梅州市政府出发,经S223,或梅龙高速、S223,可至叶剑英故居,约需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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