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07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学校英文名称为:SichuanUniversity Jinjiang College

二、学校性质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985工程”和“211工程”首批建设高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专科

四、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高职单招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高职单招各项工作,负责审核高职单招章程、审定考试方案、确定录取方案,研究解决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招生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纪委书记

成员:招生就业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后勤保障处处长、

(二)成立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小组

学校高职单招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组、网络信息组、后勤保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

2.考务组(责任部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教务处)

3.招生宣传录取组(责任部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

4.纪检组(责任部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纪委)

5.网络信息组(责任部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信息中心)

6.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保卫处)

7.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后勤保障处)

六、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四川省2021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考试设置三个报考类别:

1.普高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

2.中职类:中职毕业生可报考;

3.体育特长类:在网球、体育舞蹈、武术、啦啦操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可报考。

体育特长类考生报考需满足以下条件:

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在市(州)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前八名者。


(三)符合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中职类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录取,免试的条件为: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七、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填报学校志愿”及“填报专业志愿”两个阶段,考生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省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完成“填报学校志愿”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完成“填报专业志愿”阶段流程即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填报学校志愿(时间:3月4 日8:00—3月 14日18:00

1.登录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入“高职单招报名系统”。

2.选择学校志愿:考生登录系统后,在报考院校中选择:5702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提交后即完成本阶段流程。

3.特别说明:省考试院将对本阶段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请考生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填写无误,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未通过考试院审核,则报名无效。

第二阶段 填报专业(时间:3月17日8:00— 3月20日18:00

1.报名时间、网址:完成第一步填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scujj.edu.cn/) “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报名选项: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体育特长类三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

3.志愿填报:

(1)普高类: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普高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中职类: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体育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考生只能报考普通类专业。普高类体育特长生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中职类体育特长生只能填报一个与中职学习时专业类别相近的专业志愿。

4. 免试生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中职类考生,可申请免试,填写并上传《四川省2021年普通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默认转为中职类考生。


5.体育特长生申请:体育特长类考生按报考条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则转入相应类别参加考试。

6.网上缴费: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通过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完成缴费(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8:00,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7. 准考证领取:完成报名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健康码于3月26日15:00-17:00到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

8.免试生现场确认:申请免试考生须于3月26日9:00-15:00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确认,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9.特长类考生现场确认:凡报考特长类考生须于3月26日9:00-15:00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报考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均须在现场报到时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则转入相应类别参加考试。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特长技能测试)两部分。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分普高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我校组织阅卷评分,分值300分。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特长技能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分值200分。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500分;

2.中职类考生和报考艺术类的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500分;

3.体育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特长技能测试,总分5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采用笔试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考查考生日常学习中的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以应用型和能力型题目为主,注重对考生知识积累与素质和技能的考查。着重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

3.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 体育特长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

测试内容:以考生选定的体育特长项目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相应的体育技能水平及相关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各专业职业技能测试、特长技能测试的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考试大纲”栏目。

5.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规定,开展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1)考试:由学校自主组织进行。

(2)评卷、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特长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自主组织进行。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其他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下午。

2.考试地点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九、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划线及录取

1.学校按照五个类型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型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

五个类型如下: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

(2)普高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

(3)中职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

(4)中职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

(5)特长类考生。

2.各类型招生录取规则: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高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生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特长技能测试)两部分的考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特长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5.考生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方法录取:

(1)普高类考生总分相同,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2)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体育特长类考生总分相同,先依据体育特长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特长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6.专业计划调整规则: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录取不满额时,剩余计划可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

7.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并缴费的免试考试,由我校组织审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cujj.edu.cn)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

(七)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

十、具体时间安排

(一)2021年 3月4日8:00至 3月 14日18: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我校招生代码5702。

(二)2021年3月17日8:00至 3月 20日18:00,考生登陆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官网,进入招生信息网(https://zs.scujj.edu.cn/),在招生信息网上的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进行身份确认、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2021年3月26日9:00-17:00,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体育特长类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四)2021年3月26日15:00-17:00,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成绩查询,考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高职单招成绩查询”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若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核的考生,可在公布成绩后2个工作日内,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复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核,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在公布各类别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前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六)公布各类别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学校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各类型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公示期(含免试考生,公示期5天)。拟录取考生若要自愿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一天,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八)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14位考生号查询正式录取情况,具体查询时间详见学公告。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注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政治、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十二、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三、相关事宜

(一)高职单招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组织考试,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二)高职单招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学籍异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及招生专业

(一) 收费标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二)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注:

1. 各招生专业的详细介绍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cujj.edu.cn/)查看。

2. 以上招生专业普高类考生与符合相应专业招收类别的中职类考生均可报考。

3. 体育特长类考生可报考会计、金融管理、市场营销、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4.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由人工智能上市企业科大讯飞公司为学生提供特色产教融合项目,就业前景广阔。自愿选择该专业学习的考生,除需缴纳学费外,须单独向公司支付特色项目费用。

十五、学校在高职单招工作中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招生宣传、考试、评卷、录取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七、学校高职单招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邮政编码:620860

招生代码:5702

咨询电话:028-37666666

纪检监督电话:028-37600003

传真电话:028- 37601666

学校网站:https://www.scuj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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