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52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川招考委﹝2020﹞5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Sichuan Water Conservancy Vocational College)

三、办学性质: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水利部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四川省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四川省优质专科建设学校)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9:00--16:00;

考试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崇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测试方式

无文化课考试,测试方式采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50分,包括考生面试及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200分,技能测试150分。

2.测试内容

面试: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形象气质、语言能力、沟通能力。

技能测试:让分组考生共同完成一个任务,考察考生职业技能、协作、沟通等能力。

八、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5日起,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情况。

九、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志愿,招生计划及参考人数制定出录取比例,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遇同分则按“技能测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习形式:修业年限以3年为主,有效修业年限为3~5年,全日制专科学历。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教学总课时: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十二、收费标准

我校按四川省有关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物业管理3700元/年,其他专业41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三)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8611970

(五)院校网址:http://www.swcv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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