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丰都县统计局
丰都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丰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5573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49182人相比,减少91808人,下降14.14%,年平均增长率为-3%。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229335户,集体户3867户,家庭户人口为538418人,集体户人口为189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常住人口为282481人,占50.68%;女性常住人口为274893人,占49.32%。总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7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1.25。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2556人,占16.61%;15-59岁人口为327805人,占58.8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7013人,占24.5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3078人,占20.2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5.9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8个百分点。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计 | 557374 | 100.00 |
0-14岁 | 92556 | 16.61 |
15-59岁 | 327805 | 58.81 |
60岁及以上 | 137013 | 24.58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13078 | 20.29 |
五、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83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31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7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906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人增加为714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938人增加为1333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680人增加为342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1278人减少为37509人。
六、平均受教育年限[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4年增加至8.71年。
七、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04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166人,文盲率[5]由4.19%减少为2.16%,减少2.03个百分点。
八、城乡[6]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74294人,占49.2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83080人,占50.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0291人,乡村人口减少142099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4.7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21219人。其中,市外流入人口为7560人,市内流动人口[8]为11365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0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0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30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8]市内流动人口是指县内乡镇街道之间流动人口和市内其他区县流入人口。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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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统计局丰都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5日根据丰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县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5573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49182人相比,减少91808人,下降14.14%,年平均增长率为-3%。 | RAG-ES | 2024-09-10 |
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 229335户,集体户3867户,家庭户人口为538418人,集体户人口为189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1人。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常住人口为282481人,占50.68%;女性常住人口为274893人,占49.32%。总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7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1.25。 | RAG-ES | 2024-09-10 |
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2556人,占16.61%;15-59岁人口为327805人,占58.8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7013人,占24.5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3078人,占20.2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5.9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8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