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为积极探索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按照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参加2019年辽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
二、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以本院重点专业建设及特色专业为主。人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招生总规模的60%,总数不超过2400人,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分专业招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一阶段(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二阶段(招收中职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毕业生):2019年3月10日— 4月8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补报。
第二阶段(中职毕业生):2019年4月14日—6月17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dlemcedu.cn/。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网站,按流程在单独招生专栏填写姓名、志愿、考生号等详细个人信息后提交(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表)。
2.现场报名: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到学院派出的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负责人处报名。
四、资格审查与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学院招生办或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时,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高中、中职毕业证(往届生);高中、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职业资格证书及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查验无误,凭本人身份证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登陆学院网站,按系统(现场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纳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标准)
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20元/生。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毕业生):2019年4月13日早8:00-12:00
第二阶段(中职毕业生):2019年6月22日早8:00-12:00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当日在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毕业生):2019年4月13日早8:00-12:00
第二阶段(中职毕业生):2019年6月22日早8:00-12:00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当日在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领取准考证。
六、 命题与考试(含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及考试科目)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 考试安排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考试地点 |
4月13日 13:30——16:00 |
语文、数学、外语、职业倾向性测试 |
笔试 |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考试地点 |
6月22日 13:30——16:00 |
语文、数学、外语、技能 |
笔试 上机操作 |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
第二阶段(中职毕业生):
(二) 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工作在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考核。
1.通过笔试完成相关考核。
2.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三) 考核成绩确定
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由学院教务处命题、考试和评卷。
七、 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原则)
(一) 考核办法
1.单招考生(高中)以文化课考试形式进行;单招考生(中职)以文化课和技能考试形式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技能50分。
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附加面试环节,总分100分。
(二)录取时间:学院将于4月24日、7月15日分别将两次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原则: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单独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分专业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即止。部分成绩相同的考生:普通高中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中职类考生按照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低于录取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时,将根据考生志愿确定实际录取专业招生计划。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一律不可再参加省普通高考;未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省普通高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中职阶段。(1)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2)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中职阶段。(1)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2)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中职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学院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中职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考生须参加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不低于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身体健康、匀称。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色觉无红绿色盲;身体裸露部分不可有纹身。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分别在4月8日、6月17日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八、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招生办根据考生信息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考生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第一阶段:2019年4月15日—4月23日
第二阶段:2019年6月24日—7月14日
(二)预录取名单公示:预录取考生的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九、录取备案时间
第一阶段:2019年4月24日
第二阶段:2019年7月15日
十、报名网址
www.dlemcedu.cn
十一、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一)已被学院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及相应的录取工作;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的考试及录取。既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又参加了高职单独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
(二)新生报到和审查
1.新生入学后,与统考录取考生同时进行新生资格审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辽宁省招生办,取消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统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三)组织保证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
组长:张博
副组长:崔海
成员:刘述龙 金宇 景金祥
(1)招生录取组(景金祥 牛美乐):负责牵头组织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宣传、单独考试招生流程设计、考生报名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考试成绩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邮寄录取通知书、信息公布等相关工作。
(2)考务组(金宇):负责考试试卷准备、保管及保密、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考试成绩等相关工作。技能考核组:负责准备和组织综合技能测试、专业综合课和专业技能课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精神),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文件,制定学院命题考试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
(3)后勤保障组(赵小丽):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车辆管理、校园环境卫生、饮食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4)应急安全组(柳广军):负责针对考生当日出现突发情况的应对及处理工作;负责书体运转、保管的安全;负责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和考生安全的工作。
(5)纪检监督组(夏红军):负责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招生、考试、录取“阳光工程”。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4.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四)制度建设
规范注册入学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66号
邮政编码:116110
联系电话:0411—39952542 39952590
传真电话:0411—39952599
联系人:景金祥
(五)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0411-39952588
2019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时间安排表(第一阶段)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3月10日-4月8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2 |
4月9日-4月10日 |
资格审查 |
3 |
4月11日-4月12日 |
网上缴费 |
4 |
4月13日 |
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
5 |
4月14日-4月15日 |
评卷、汇总成绩、录取 |
6 |
4月15日 |
公示预录取名单 |
7 |
4月24日 |
报省招办备案,邮寄录取通知书 |
2019年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时间安排表(第二阶段)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4月14日—6月17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2 |
6月18-6月21日 |
资格审查、网上缴费 |
3 |
6月22日 |
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
4 |
6月23日-6月24日 |
评卷、汇总成绩、录取 |
5 |
6月24日 |
公示预录取名单 |
6 |
7月15日 |
报省招办备案,邮寄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