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
地名由来:一说,相传清代康熙年间,从山西逃荒来此地的几户汉人,临时掘井取水,巧逢甘泉,遂定居垦荒建村,乃以井取名“甘井子”;另一说,“甘井子”原为达斡尔族牧民为防备每年夏季江汛,赶畜北上放牧为饮牲畜所打的一眼井,由达斡尔语“嘎齐堪·霍都热”演变为“甘井”。
2022年10月,甘南县被纳入为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2022年6月,甘南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标题})。
2022年6月,甘南县被确定为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将甘南县列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共建先行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甘南县人口数量为28.82万人,位列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7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807位。
2020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甘南县为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0年4月,甘南县上榜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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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隶属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县城距齐齐哈尔市87公里,地处大兴安岭南麓,嫩江中游冲击平原右岸,东临诺敏河、嫩江,同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旗、黑龙江省讷河市、富裕县相望,南与龙江县、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自治区接壤,西、北以金代遗迹“东北路界壕”与内蒙古自治区布特哈旗、阿荣旗隔界为邻。全县辖区面积4791平方公里,其中县属3559.4平方公里。境内有5镇5乡2个国营农场,95个行政村,有耕地450.67万亩,总人口36.8万人。县人民政府驻甘南镇。邮编:162100。代码:230225。区号:0452。2000年被中国特产之乡组委会命名为“中国向日葵之乡”,是国家级绿色葵花生产基地、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县。
甘南县隶属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全县有10个乡镇,分别是甘南镇、兴十四镇、平阳镇、东阳镇、巨宝镇、长山乡、中兴乡、兴隆乡、宝山乡、查哈阳乡。有8个社区、95个行政村。
历史沿革:
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为布特哈游牧地。
清末放荒招垦,设立荒务机构。
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郭尔罗斯后旗巡防局启用“总理甘井子荒务之关防”,翌年于二站(由齐齐哈尔城至呼伦贝尔驿道的第二站,故名二站)附近勘定城基。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街基落成”,荒务行局迁抵二站(今甘南镇)。
光绪三十四年(1908),撤销荒务行局设置甘井子巡防局,隶属西布特哈总管。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7月,改设甘井子佐治局,隶属龙江县管辖。
同年10月9日批准,将甘井子佐治局改为甘井子县佐。
1916年2月,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
1925年12月1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甘井子佐治局改设甘南设治局,驻地二站改为甘南镇,隶属龙江道管辖。
1929年2月,龙江道撤销后,改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改为甘南县,隶属黑龙江省。
1934年12月,划归伪龙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
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归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后,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