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全市人口情况
抚州市统计局
抚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总数为361486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1231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97446人,减少7.60%。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218966户,集体户31128户,家庭户人口为3465303人,集体户人口为14956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6人减少0.8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68742人,占总人口的51.70%;女性人口为1746124人,占总人口的48.3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2.33。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14442人,占总人口的22.53%;15-59岁人口为2207356人,占总人口的61.06%;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3068人,占总人口的16.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6013人,占总人口的11.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0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7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076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904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1333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1528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421人上升为887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09人上升为1186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321人减少为3633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145人减少为3240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08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97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5022人,文盲率[7]由2.93%下降为2.48%。
六、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58897人,占总人口的56.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55969人,占总人口的43.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03543人,乡村人口减少9009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9.7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抚州市0-15岁人口为870255人,16-59岁人口为2151543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各县(区)人口情况
抚州市统计局
抚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各县(区)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市11个县(区)中,常住人口[2]最多的是临川区,为1102421人;常住人口最少的是资溪县,为95826人。
按普查机构分,全市13个县(区)中,常住人口最多的是临川区,为845535人;常住人口最少的是东临新区,为86677人。
二、性别构成
按行政区划分,全市11个县(区)中,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5个。
按普查机构分,全市13个县(区)中,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市的县(区)有7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
三、年龄构成
按行政区划分,全市11个县(区)中,0-14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5个;15-59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5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4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7个;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5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
按普查机构分,全市13个县(区)中,0-14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7个;15-59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7个;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7个;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7个。
四、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市11个县(区)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市的县(区)有2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9个。
按普查机构分,全市13个县(区)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市的县(区)有3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10个。
五、城乡[4]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市11个县(区)中,居住在城镇人口的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5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
按普查机构分,全市13个县(区)中,居住在城镇人口的比重高于全市的县(区)有6个,低于全市的县(区)有7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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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口情况抚州市统计局抚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总数为361486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1231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97446人,减少7.60%。 | RAG-ES | 2024-09-10 |
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1218966户,集体户31128户,家庭户人口为3465303人,集体户人口为14956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6人减少0.82人。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68742人,占总人口的51.70%;女性人口为1746124人,占总人口的48.3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2.33。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14442人,占总人口的22.53%;15-59岁人口为2207356人,占总人口的61.06%;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3068人,占总人口的16.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6013人,占总人口的11.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0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7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5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0 |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076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904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1333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1528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421人上升为887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09人上升为1186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321人减少为3633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145人减少为32409人。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08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97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5022人,文盲率[7]由2.93%下降为2.48%。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