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扶贫开发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二)负责到市及本级扶贫资金分配和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到市及本级各类扶贫资金分配计划,指导各地对扶贫资金使用备案、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指导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
(三)牵头对接省对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四)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
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1张)
(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
(七)组织实施扶贫干部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八)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九)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政务服务科)。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宣传、保密、督办督查、财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军民融合发展、机关党建、目标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政策法规科)。拟订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分配计划;承担综合性政策文件起草;负责中央和省到市财政扶贫专项扶贫资金年度计划编制;负责脱贫攻坚改革、创新、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扶贫方向性规划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指导“216”开放式扶贫开发试验区工作;配合做好“三变”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贫困退出后续扶持政策;指导、协调、统筹扶贫项目的申报、立项、公示、审批;承担扶贫开发统计工作;承担扶贫系统中扶贫资金项目统筹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负责深度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困难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实施和重大事项统筹协调。
(三)开发指导科。负责拟定脱贫攻坚督查制度、办法、督查方案;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脱贫攻坚重大决策事项、督办事项、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负责全市脱贫攻坚落实情况的督查;承担国家有关督查检查、省级督查调研、市级联合督查的组织协调;负责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负责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巡视巡察、审计、民生监督检查;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指导扶贫项目备案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和项目档案建设;指导建立和总结推广有效的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参与制定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政策措施和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承担农村贫困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负责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负责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推荐工作。
(四)考核监测科。负责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牵头负责省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和评估工作;牵头对市直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指导建立精准扶贫机制;负责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监测工作;指导县级扶贫信息化和扶贫云使用;参与协调服务易地扶贫搬迁数据库建设;负责联系协调调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危房改造、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部门相关工作;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受理12317扶贫监督电话事项。
行政编制
市扶贫办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督查专员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市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蒋泽选
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唐小国
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胡雍贤
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卫杰
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张树才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编办负责解释,需调整事项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所获荣誉
2021年2月25日,被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