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创作 · 2024-08-28 17:03

发展历程

1999年1月11日,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公司业务

1.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利用外商投资的机械制造、轻工、电子和信息产业领域进行投资;2.开展与公司的投资相关的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和培训活动;3.向投资者和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4.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不受出口许可证及/或出口商品配额限制的商品以供出口;5.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决议),公司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或作为其代理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其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及备件;(2)在国内外市场上作为所投资企业产品的采购代理、销售代理或分销商;(3)为所投资企业产品提供售后服务;(4)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市场开发及咨询服务;(5)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仓储和其他综合服务;(6)协助所投资企业招聘雇员和提供培训;(7)协助其寻求贷款并提供所需的还贷担保;(8)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及在其监督下,协助所投资企业平衡外汇收支;6.为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产品在国内的经销商、代理商、供应商以及公司、关联公司和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7.购买所投资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以及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必要的产品为该类集成配套;8.从事与本企业、母公司及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及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相关配套业务和售后服务,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的商品;9.在国内采购并以批发的方式销售商品(特种商品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0.进口为所投资企业、关联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11.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12.从事仓储(特殊商品除外)、物流,配送及相关综合服务;1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4.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1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16.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服务;17.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对境内关联公司的外汇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并且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集中管理境外关联公司外汇资金和境内关联公司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用于境外放款的外汇资金以行使财务中心或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等(详见备案回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获荣誉

2018年9月20日,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新阳光病房学校项目荣获2018年第三届“”。

2021年10月,被授予“2021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企业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局

成立时间:1999年1月11日

发照时间:1999年1月11日

企业领导

博世中国区总裁:

裁员事件

2024年1月24日消息,德国汽车零部件巨头博世宣布,计划2026年底前在软件和电子部门裁员约1200人,其中950人位于德国。由于劳资协议禁止其在2027年之前施行任何裁员举措,此轮裁员可能主要通过提前退休、冻结招新、缩减现有员工工作时间等实现。针对裁员原因,博世方面表示,能源和大宗商品成本增加等原因,导致经济疲软与高通胀,减缓了公司转型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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