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 260 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9.0万平方米(约合88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0平方米;生师比19.2;专任教师262.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3.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74.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4933.3元;图书73.8万册;生均图书134.7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本专业统一进行英语授课。
2.本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辽宁省招生计划执行。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 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艺术类 专业名 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 与管理 |
4年 |
艺术学学士 |
900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实际公布为准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为 9000 元/年/生。住宿费标准统一为1200 元/年/生。最终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最新批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退费办法
学院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生源地情况最高 12000 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 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 元/年、二等 2750 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省 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可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收艺术类考生, 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
2.校考测试合格线划定
根据考生校考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序,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划定合格线。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参加艺术类批次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4.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50%+专业测试成绩×5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综合分数相同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 相同,依次为“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和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录取,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考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必须参加辽宁警察学院组织的专业考核测试(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航空安全员体能项目考核标准》),测试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
(3)校考测试时间安排
专业 |
报名时间及考核时间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该专业拟定2023年3月底完成报名及考核 |
注:校考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随时调整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考核,请考生关注辽宁警察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通知
七、联系电话、网址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咨询电话: 0411-86729865
传 真: 0411-86729111
监督电话: 0411-86729698
招生网址:http://zsjy.lnpc.cn
辽宁警察学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