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01

  一、学校简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简称“闽大”,含2001年并入的福州工艺美术学校),2010年,爱国华侨蔡继琨先生创办的福建音乐学院并入闽江学院。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学校拥有光荣的历史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曾兼任闽大校长6年(1990年6月至1996年5月),亲自为学校改革发展把方向、谋规划、做决策、解难题、办实事,提出“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理念,倡导“立足福州、面向市场、注重质量、突出应用”的办学宗旨。30多年来,他始终关心关怀学校发展,1999年闽大15周年校庆、2008年闽院50周年校庆、2018年闽院60周年校庆,他都在百忙之中发来贺信;2021年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学校考察调研,与师生亲切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应用技术型办学方向,适应社会需要设置专业、打好基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办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开设本科专业61个,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一流学科(高原学科)1个,省级应用型学科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一流课程47门;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3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48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6万人,专任教师100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1.14%(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40.55%)。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及高端外专团队12个,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41人(含柔聘)。校园总面积2294.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4.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9亿元,各类纸质图书200.4479万册,电子图书169万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州市各县(市)区开展科技开发合作;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福州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交流合作;与逢甲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等台湾地区高校进行闽台高校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与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境)外40多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塞浦路斯欧洲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闽江学院国际数字经济学院。

  学校的办学和发展得到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有力支持。省市专门出台支持闽江学院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意见。社会慈善机构、著名侨领、企业家、海内外校友纷纷慷慨解囊,支持学校办学,特别是福建省发树慈善基金会向学校累计无偿捐资人民币10亿元。

  “十四五”期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动摇,坚持“不求最大、但求最优”的办学追求不动摇,坚持“应用技术型”的办学定位不动摇,坚持“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特色不动摇,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全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努力以优异的办学成绩回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托和期望。

  二、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


专 业

科类

层次

学制

收费标准

(元/学年/生)

备注

会计学

文史、理工

本科

四年

15000

闽台合作

金融学

文史、理工

本科

四年

15000

闽台合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理工

本科

四年

15000

闽台合作

工商管理

文史、理工

本科

四年

15000

闽台合作

广告学

文史、理工

本科

四年

15000

闽台合作

电子商务

文史、理工

本科

四年

15000

闽台合作

  注:1.实际招生专业以报名系统公布的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计划数为5人,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也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拥护“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考生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资格审核: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审核完成后,学校将通知考生参加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形式以考核通知为准。

  五、录取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录取名单经公示确认后,学校将以快递形式将《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录取考生本人。

  六、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一)学费标准

  15000元/学年/生。

  (二)住宿费标准

  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300元收取。以上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七、入学及复查

  (一)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时间及其他详细事宜参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准。逾期未按时报到者,则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50108

  联系电话: 0591—83761856

  传 真:0591—83761856

  招生办网址:http:// zsb.mju.edu.cn

  招生办邮箱:mjzsb@163.com


附件1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网上报名,现郑重承诺:

本人及家长所提供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邮寄地址以及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报名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联系方式:


2023年 月 日



附件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身份证号



学测成绩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被授权单位

XX大学

授权事项

授权XX大学向相关机构查验、核准本人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

授权时间

202311日— 1231



授权人

签名(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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