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关于印发《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2年24号)联合创作 · 2022-01-01 0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24号)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国家民委科研项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民委发〔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民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算资金拨付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林草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年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督〔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4年20号)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为规范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及管理,加强湿关于印发施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旅游局 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24号)关于印发施行《旅游标准化工作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旅管理发〔2000〕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旅游标准化工作已成为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标准在本质上是一种技术法规,它是计划经济管理手段向市场经济管理手段转变,行政性管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 意见的通知 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2022年29号)林草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2020年25号)林 草 局 关 于 印 发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林草规〔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财预〔201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规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立和使用,根据预算法关于发布《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 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24号)关于发布《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3〕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家庭寄养是为孤儿、弃婴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而采取的一种养育方式。它既符合儿童成长规律和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发扬了中华民族爱幼护幼的优良传统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