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收养评估办法(试行)(2021年8号)联合创作 · 2021-01-01 0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2014年24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 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科发外〔2014〕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管理,规范基地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科技部制定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河北省收养登记办法河北省收养登记办法 (2001年12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24号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收养登记行为,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国务院收养登记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收养子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2009年5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民发〔2008〕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切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4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28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财社〔20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 为了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及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02年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1〕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现将局制定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 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3〕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通过多种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2016年33号)信 访 局 关 于 印 发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信发〔20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政治工作部、武警部队、有关保监会关于印发《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通知 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2015年15号)保监会关于印发《相互保险组织 监管试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5〕11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对相互保险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相互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2004年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印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