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

联合创作 · 2023-07-24 23:43

地名由来:《邢台县志》记 载,“邢,战国时为晋邑,赵襄子采食 于此,故有襄国之名。”从此,邢开始 称襄国。后因赵国迁都邯郸,襄国之 名遂自此日衰。隋文帝开皇之初,改 称为龙岗县。宋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 ),龙岗一名被改称为邢台。

普利寺塔

柏乡县汉牡丹园

沙河人民公园

邢台开元寺

邢台开元寺

2023年4月,2023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出炉,邢台市位列第90名。

2023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名单,邢台市入选。

2023年1月,国家邮政局公布2022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城市排行榜,邢台市位列第46。

2023年1月,交通运输部公布“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邢台市上榜。

2022年,邢台市GDP总量为2547亿元,位列2022年河北省各大城市GDP排名第7位。

2022年11月,邢台市被确定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2022年10月,中国106个大城市名单出炉,邢台市排名第88位,为Ⅱ型大城市。

2022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邢台市为2022年度国家森林城市。

2021年,邢台市GDP达2427亿元,位列2021年河北省各大城市GDP排名第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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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位于河北省南部,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11.1106万,辖18个县(市、区),其中:4个市辖区,12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另设有邢台经济开发区、邢东新区。境内地势高差悬殊,西高东低,自西而东山地、丘陵、平原阶梯排列,三者比例约为2:1:7。邢台又名卧牛城,是仰韶文化发源地之一,距今已有3500余年的建城史。据考古发现,邢台至少在五万至十万年以前就有人类栖息繁衍。

行政区划

邢台市隶属河北省,为地级市。截至2020年6月,邢台市辖18个县(市、区),其中:4个市辖区(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12个县(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柏乡县、宁晋县、巨鹿县、平乡县、新河县、广宗县、威县、临西县、清河县),代管2个县级市(沙河市、南宫市)。另设有邢台经济开发区、邢东新区。共设乡、镇、街道办事处198个。

区域位置

邢台市地处河北省南部,太行山脉南段东麓,华北平原西部边缘。位于北纬36°50′~37°47′东经113°52′~115°49′之间,东以卫运河为界与山东省相望,西依太行山和山西省毗邻,南与邯郸市相连,北及东北分别与石家庄市、衡水市接壤。辖区东西最长处约185公里,南北最宽处约80公里,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市政府所在地位于襄都区新西街166号,北距省会石家庄市106公里,距首都北京396公里。

建置沿革

邢台历史悠久,是仰韶文化发源地之一,距今已有3500年的建城史。邢台是“先商之源,祖乙之都,邢侯之国”,是北方最早形成城市的地区之一,素有“鸳水之滨、襄国故都、依山凭险、地腴民丰”之誉。邢台城又名卧牛城。

据考古发现,邢台至少在五万至十万年以前就有人类栖息繁衍。公元前17世纪,邢氏族聚居冀南,以族名命地为“井”,即“邢”。《禹贡》记载夏禹时期为冀州之域。公元前15世纪,商王祖乙迁都于邢,为京畿地,经祖辛、沃甲、祖丁等王,历时百余年。公元前1060年,周成王封周公旦第四子姬苴为邢侯,筑邢城,建邢国,统辖邢地,历时四百余年。公元前635年,邢为晋国属地。公元前453年,邢为赵国所属。赵王之子赵襄子曾食采于邢,故有襄国之称。公元前372年赵成侯据邢,邢为赵国信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废分封,设郡县,在邢置信都县,属钜鹿郡。公元前206年,项羽立张耳为常山王,理信都,更名襄国,为常山国都。公元前203年(汉高祖四年),改置襄国县,属赵国。公元212年(汉建安十七年),改隶冀州魏郡。三国时仍名襄国县,属魏国,隶属冀州广平郡。公元312年(西晋永嘉六年),羯人石勒纳张宾之策,进据襄国。公元319年(东晋元帝大兴二年),石勒于襄国称赵王,国号“赵”,都襄国,史称后赵。南北朝时期,襄国先后隶属广平郡、易阳郡、南和郡,北齐、北周时置襄国郡。公元583年(隋开皇三年),废郡立州,复改襄国郡为县,曾隶洺州。公元589年(隋开皇九年),襄国县改称龙冈县。公元596年(隋开皇十六年),于邢地置邢州。公元607年(隋大业三年),复置襄国郡,治领龙冈。公元618年(唐武德元年),改襄国郡为邢州。公元742年(唐天宝元年),罢邢州,改钜鹿郡。公元757年(唐至德二年)复为邢州,龙冈属之。公元907年至960年五代时期,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均在邢地置邢州,治龙冈县。公元960年至1118年(宋建隆元年至重和元年),仍置邢州。1119年(宋宣和元年),罢邢州,置信德府。1120年(宋宣和二年)宋徽宗赵佶合古“邢”字和邢侯所筑“行台”之“台”二字,改龙冈县为邢台县,隶属信德府。自此由“邢台”之名。1125年(宋宣和七年)邢为金地。1129年(金天会七年),改信德府为邢州,邢台县为邢州治。1262年(元中统三年)元世祖忽必烈在邢台建元帅府。同年九月,改邢州为顺德府。1265年(元至元二年),改顺德府为顺德路,隶属中书省。1368年(明洪武元年),改顺德路为顺德府,直隶京师。清代基本沿用明制,隶属关系未变。

民国初,1913年,废府留县,邢台各县属直隶省冀南道。1914年冀南道改名大名道,辖区属之。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道废,邢台各县均直隶于河北省。1936年河北省在邢台设第十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公署驻邢台县城。

1937年10月15日,日本侵占邢台,设伪顺德道。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深入华北敌后建立晋冀鲁豫边区抗日政府,辖区分属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行署和太行行署。1938年8月,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在邢台南宫成立,杨秀峰、宋任穷为正、副主任。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1945年9月24日,邢台解放,9月25日析邢台县城厢建邢台市,邢台市政府宣告成立,自此始有邢台市建置。时邢台市隶属冀鲁豫区,后划归太行区领导。冀鲁豫区行署任命冀鲁豫二专署专员任夷(任仲夷)兼任邢台市市长,是为邢台市第一任市长。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晋冀鲁豫边区撤销,邢台各县属华北行政区。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以原华北行政区冀南四专区和太行一专区部分县(市)为辖区成立邢台专区,同时成立邢台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专员公署驻邢台市,孙光瑞为第一任专员。

1949年11月1日,邢台市改设为邢台镇,隶属专员公署。1950年4月,邢台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河北省人民政府邢台专员公署。辖邢台镇和15个县(邢台、沙河、内丘、临城、隆尧、任县、柏乡、南和、宁晋、巨鹿、平乡、新河、广宗、南宫、威县)共计16个县(镇)人民政府。1950年12月7日,邢台镇与邢台县合并,邢台镇改建为邢台县城关区。1951年11月5日,邢台镇恢复建制,仍隶属专署。1952年11月,清河县由衡水专区划归邢台专区,时邢台专署辖17个县(镇)。

1953年12月17日,邢台镇升格为邢台市(省辖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邢台专署监督领导。1955年1月,邢台市人民政府改称邢台市人民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既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是执行机构(市人民政府)。1955年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邢台专员公署改称河北省邢台专员公署,隶属河北省人民委员会领导。

1958年4月,在全国“合大县并大社”形势下,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邢台专员公署,邢台专署与邯郸专署合并为邯郸专署,并将宁晋县、新河县划归石家庄专署领导。1958年7月,邢台专署正式合并到邯郸专署,邢台专署撤销。邢台市和邢台专区所辖的14个县(邢台、沙河、临城、内丘、威县、南宫、任县、隆尧、柏乡、南和、平乡、广宗、巨鹿、清河)共15个县(市)划归邯郸专区。1958年11月29日,15个县(市)合并为4个大县,即邢台县(含邢台市、沙河县)、内丘县(含临城、隆尧、柏乡)、南宫县(清河、威县)、巨鹿县(含广宗、平乡、南和、任县)。合并后的4个大县归邯郸专署领导。同时,新河县并入宁晋县归石家庄专署领导;邢台市并入邢台县后,邢台市人民委员会撤销,原市辖区成为邢台县城郊公社。

1960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市管县体制,邯郸专署合并于邯郸市。邢台县、内丘县、南宫县、巨鹿县4个大县改属邯郸市人民委员会领导。宁晋县改属石家庄市人民委员会领导。直到1961年5月邢台专区恢复。

1961年5月,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恢复邢台专区建制,复建河北省邢台专员公署,机关驻地邢台市。仍属河北省人民委员会领导。邢台县、内丘、南宫、巨鹿4大县人民委员会由邯郸市人民委员会复属邢台专署领导。各县陆续恢复建制。同时,宁晋、新河县由石家庄复属邢台专署领导。邢台市人民委员会恢复建立,并划回邢台专员公署领导。到1962年3月,邢台专区先后恢复了原来的1市、16县建制。1964年12月,设立临西县。至此,邢台专署共辖1市(邢台市)、17县(邢台、沙河、临城、内丘、柏乡、隆尧、任县、南和、宁晋、巨鹿、新河、广宗、平乡、南宫、威县、清河、临西)共18个县(市)人民委员会。

1966年5月,“文革”运动开始,邢台地区各级政权组织均被冲击。1967年12月,河北省邢台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隶属河北省革命委员会领导。之后,全区18个县(市)革命委员会也相继建立。各级革命委员会统揽了党、政、财、文等一切权力。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此,邢台地区革命委员会不再是省政府的派出机关,而成为一级地方政府。1976年10月,“文革”结束。邢台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78年7月,撤销邢台地区革命委员会,复建邢台地区行政公署,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979年到1983年,全区各县(市)革命委员会先后被改建为人民政府。198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邢台市设桥东区、桥西区、郊区3个市辖区。1983年11月,邢台市由地辖市升格为河北省直辖市,邢台市人民政府改由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198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邢台县划归邢台市领导。1986年3月、1987年5月,南宫、沙河两县先后改为地辖市,为县级市。1987年5月至1993年6月地市合并前,邢台地区行政公署辖2个县级市(南宫市、沙河市)和14个县(临城、内丘、柏乡、隆尧、任县、南和、宁晋、巨鹿、新河、广宗、平乡、威县、清河、临西)共16个县(市)人民政府。

1983年11月,邢台市升格为省辖市,与邢台地区分设。1986年5月,邢台县划归邢台市领导,时邢台市辖桥东区、桥西区、郊区、邢台县共4个区(县)。1988年9月邢台市郊区政府撤销,其所辖区域分属桥东区、桥西区。至1993年6月地市合并前,邢台市辖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

1993年7月1日,根据省委冀发[1993]16号文件,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为邢台市,邢台地区撤销,组建新的地级邢台市,成立新的邢台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领导县体制。自1993年7月至2018年底,邢台市人民政府辖2个市辖区(桥西区、桥东区)、代管2个县级市(沙河市、南宫市)、15个县(邢台县、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任县、柏乡县、南和县、宁晋县、巨鹿县、平乡县、新河县、广宗县、威县、临西县、清河县),共1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

1999年,邢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经省政府重新审核确认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了调整经济布局,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经河北省政府批准,2003年建立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2017年9月,邢台市委、市政府对宁晋、大曹庄管理区实行一体化管理改革,从而实现宁晋和大曹庄强强联合、错位发展,勇争全市第一。2018年,邢台成功升级为"三线城市"。

2020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省调整邢台市部分行政区划,将邢台市桥东区更名为襄都区、邢台市桥西区更名为信都区,撤销邢台县,将原邢台县的豫让桥街道、晏家屯镇、祝村镇、东汪镇划归邢台市襄都区管辖,将原邢台县的南石门镇、羊范镇、皇寺镇、会宁镇、西黄村镇、路罗镇、将军墓镇、浆水镇、宋家庄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北小庄乡、城计头乡、白岸乡、冀家村乡划归邢台市信都区管辖。撤销任县,设立邢台市任泽区,以原任县的行政区域为任泽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南和县,设立邢台市南和区,以原南和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和区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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