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镇
地名由来:一说“水獭”满语海龙。二说“海兰”转音“海龙”。两说尚无考。
海龙镇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城。清初封禁为盛京皇家鲜围场,清光绪五年(1879年)设总管衙门,下设两翼,左翼朝阳镇,右翼山城镇。光绪六年(1880年)设通判抚民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升为海龙府。府治疆域,东至蛟河60公里,南至龙岗115公里,西至威远堡门155公里开源县界,北至苇子沟屯102.5公里,吉林伊通州界。纵长217.5公里,横宽215公里。民国二年(1912年)改为县治,设县属。1945年成立中共民主政府,王大伦任第一任县长。1956年县属迁至梅河口镇。海龙镇从总管衙门、海龙厅、海龙府、海龙县四个不同建制时期,经历了清代、伪满洲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四个历史阶段,一直是周边各乡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
海龙镇地处东经一百二十五度四十七分至五十八分,北纬四十二度三十三分至四十三分,位于梅河口市偏东方向20公里处,北与双兴乡、牛心顶镇接壤,南与新河镇、义民乡相连,西与湾龙乡、李炉乡相邻,东与牛心顶镇、朝阳镇相望。总面积140平方公里,东西长17.5公里,南北宽12.5公里,有山地面积55,336亩,水域面积14,106亩,耕地面积111,463亩,合计180,905亩。山、水、田比例为3:1:6。海龙镇山环水抱,交通发达,沈吉铁路、国道202线贯穿腹地,海双线、海福线、梅海中线、梅海南线,交织汇集于镇内。大柳河、大沙河两大水系交汇于海龙。湾龙河、鸭绿河等十几条河流融汇于镇内。占地1.6平方公里的梅河口市警官渡假村点缀了海龙大地,为海龙和周边乡镇人民的生活增添了新的色彩。海龙镇共有汉、回、满、朝、蒙古五个民族,总人口46,185人,总户数12,285户,其中城镇人口20,857人,6,239户。下辖3个社区,14个居民委员会、17个行政村,116个农业生产组,构成了海龙镇人民政府的管理框架。
1995年通化市政府确定海龙镇为综合改革试点镇。1999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镇,2000年11月22日,梅河口市城南乡与海龙镇合并。2001年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列 "十强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同年又被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中心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同时赋予了一系列权利和相关政策。为海龙镇的发展和腾飞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东北日报》社遗址
《东北日报》社遗址,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海龙大(胜利)街东段,占地约300平方米。后为老新华书店,如今已改建为幼儿园。原貌已经不复存在。《东北日报》是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机关报,今《辽宁日报
中共中央东北局机关旧址
中共中央东北局机关旧址,位于梅河口市海龙镇胜利街。目前旧址保存情况为仅剩老旧房屋三四间,为居民住宅区。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为保卫人民抗战的胜利果实,壮大革命力量,改变了战略方针,从各解放
中和烧锅遗址
中和烧锅遗址位于梅河口市海龙镇东街559号,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中和烧锅遗址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清光绪六年(1880)属海升社。
1936年设治海龙街。
1955年设置海龙镇。
1958年改为原子人民公社。
1961年改为海龙镇人民公社。
1983年复海龙镇。
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