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北京市房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

北京市房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汇总评估工作。根据北京市房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131277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944832人相比,增加367946人,增长38.9%,年平均增长3.3%。全区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口为438353人,占常住人口的33.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95099人相比,增加243254人,增长124.7%,年平均增长8.4%。
二、户别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454271户,集体户54204户,家庭户人口为1131310人,集体户人口为18146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4人相比,减少0.25人。
三、地区分布
全区28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有3个,分别是长阳镇、拱辰街道和城关街道;在1万人-10万人之间的有18个,分别是新镇街道、向阳街道、东风街道、迎风街道、星城街道、良乡地区、周口店地区、琉璃河地区、西潞街道、阎村镇、窦店镇、石楼镇、河北镇、长沟镇、大石窝镇、张坊镇、青龙湖镇和韩村河镇;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分别是十渡镇、霞云岭乡、南窖乡、佛子庄乡、大安山乡、史家营乡和蒲洼乡。表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75427人,占51.5%;女性人口为637351人,占48.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2。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69217人,占12.9%;15-59岁人口为883401人,占67.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0160人,占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3448人,占1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个百分点。

表 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六、受教育程度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457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73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014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74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6917人上升为3081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0743人下降为173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616人下降为3124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085人下降为12778人。

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11.7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1.3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180人,文盲率[7]为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162人,文盲率下降1.6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8]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25320人,占78.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87458人,占2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90038人,增长61.4%,年平均增长4.9%;乡村人口减少22092人,下降7.1%,年平均下降0.7%;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9个百分点。
八、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62396人,占96.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0382人,占3.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45542人,增长37.7%,年平均增长3.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2404人,增长80.1%,年平均增长6.1%。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175361人,16-59岁人口为87725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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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 北京市房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汇总评估工作。根据北京市房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131277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944832人相比,增加367946人,增长38.9%,年平均增长3.3%。全区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口为438353人,占常住人口的33.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95099人相比,增加243254人,增长124.7%,年平均增长8.4%。 二、户别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454271户,集体户54204户,家庭户人口为1131310人,集体户人口为18146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4人相比,减少0.25人。 三、地区分布 全区28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有3个,分别是长阳镇、拱辰街道和城关街道;在1万人-10万人之间的有18个,分别是新镇街道、向阳街道、东风街道、迎风街道、星城街道、良乡地区、周口店地区、琉璃河地区、西潞街道、阎村镇、窦店镇、石楼镇、河北镇、长沟镇、大石窝镇、张坊镇、青龙湖镇和韩村河镇;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分别是十渡镇、霞云岭乡、南窖乡、佛子庄乡、大安山乡、史家营乡和蒲洼乡。表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75427人,占51.5%;女性人口为637351人,占48.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2。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69217人,占12.9%;15-59岁人口为883401人,占67.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0160人,占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3448人,占1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个百分点。 表 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六、受教育程度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457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73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014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74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6917人上升为3081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0743人下降为173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616人下降为3124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085人下降为12778人。 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11.7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1.3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180人,文盲率[7]为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162人,文盲率下降1.6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8]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25320人,占78.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87458人,占2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90038人,增长61.4%,年平均增长4.9%;乡村人口减少22092人,下降7.1%,年平均下降0.7%;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9个百分点。 八、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62396人,占96.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0382人,占3.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45542人,增长37.7%,年平均增长3.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2404人,增长80.1%,年平均增长6.1%。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175361人,16-59岁人口为87725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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