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院校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简介: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是扬州地区唯一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江苏省属高职院校(普通类)综合考核排名第一等次。
招生代码:1392
院校校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制:三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学校2021年提前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2021年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业务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实施,并委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工业机器人技术(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
2 |
石油化工技术 |
3 |
工业分析技术 |
4 |
药品生产技术 |
5 |
应用化工技术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7 |
工程造价 |
8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9 |
消防工程技术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3 |
智能控制技术 |
14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6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17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18 |
软件技术 |
19 |
会计 |
20 |
财务管理 |
21 |
电子商务 |
22 |
物流管理 |
23 |
互联网金融 |
24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5 |
室内艺术设计 |
26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7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28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3+2”专业须10门均合格方可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须有7门及以上达到合格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有6门及以上达到合格方可报考我校。
3.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考生报名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申请,截止时间为11日17时(如遇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3. 报名网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三)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规定参加我校综合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自动获得免于综合测试的资格),考生可申请我校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报考3+2专业考生采取“综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报考普通类考生采取“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报考艺术类考生采取“合格性
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统考成绩(百分制折算)+政策加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1. 考核形式: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报考“3+2”专业的考生综合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由我校组织考核。综合测试笔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卷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综合卷,其中外语部分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考生选择其中一个语种参加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生计划1:2确定面试考生,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综合测试形式为面试,由我校组织考核,面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使用合格性考试及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等进行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的综合测试。
2. 考核总分:
(1)3+2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其中综合测试成绩笔试部分150分,面试部分50分,满分200分,政策加分上限20分,加满总分为止;
(2)普通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满分200分;
(3)艺术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统考成绩(百分制折算)+政策加分,满分200分。
报考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中,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10分/门,不合格为5分/门;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艺术统考成绩折算分满分100分,按考生艺术统考成绩原始分数的三分之一折算,政策加分上限20分,加满总分为止。
3.考核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4.考核时间:
(1)3+2专业:
综合测试(笔试)考核时间:2021年3月21日,综合测试(面试)考核时间:2021年3月27日。
(2)普通类专业
面试考核时间2021年3月27~28日(第一轮)和2021年4月10~11日(第二轮)
(如遇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5.考核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成绩公布:
2021年3月2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依据笔试成绩公布3+2专业面试名单;2021年4月1日(第一批)和2021年4月12日(第二批)分别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成绩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7.普通类专业免试条件(不含3+2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自动获得普通类专业综合测试免测资格,综合测试分按90分折算;获得免测资格的考生也可自愿申请参加我校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按实际测试得分计算。
(1)十门合格考等级均合格;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县区级及以上);
(3)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中级及以上);
(5)高中阶段取得相关专利(排名前三);
(6)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7)高中阶段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文艺、艺术大赛(非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
(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
注:十门合格考等级均合格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余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8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ygyzjc@163.com)或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见本章程第七章第四条),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过时即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五)考生违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录取办法
(1)报考3+2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再相同则依次按照综合测试笔试成绩中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2)符合10合格条件报考我校3+2专业且同时报考其他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如未录取3+2专业,则自动获得普通类专业综合测试免测资格。
(3)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按“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如仍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加分”成绩排序,如再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五门合格性考试的合格门数进行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统考成绩(百分制折算)+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按艺术统考成绩排序。考生录取专业按照“分数清”的原则录取。
(二)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10分。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可加3分。
6.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校级)并获奖可加3分。
7.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可加3分。
8.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并获奖(校级)可加3分。
9.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并获奖(校级)可加3分。
注:
(1)报考3+2专业加分项仅限第1、2、3、4条;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每一类型加分项只加分一次,每位考生加分上限为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8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ygyzjc@163.com)或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见本章程第七章第四条),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过时即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资格由省委统战部组织审核;台湾户籍考生加分资格由省台办负责审核;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资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其他加分项由我校招生办负责审核。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文化测试费等费用,文化测试费用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
考生参加我校综合测试不收取费用。
我校学费:根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精神,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根据苏价费【2015】164号文精神,住宿费1200元/年。
第七章附则
(一)相关事宜
1.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资助政策
1. 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年一评)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年一评)
(3)国家助学金:每年按照程序进行评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发放。
(4)生源地助学贷款: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元/年。
2. 校内资助
(1)校内奖学金:特等奖 1000元; 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单项奖200元。
(2)校长奖章:“校长奖章”获得者2000元;提名奖500元。
(3)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学生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学费减免:我校残疾大学生、孤儿、建档立卡困难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具体减免额度及政策将会实时公布。
(5)绿色通道:我校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突发事件补助/特困学生伙食补贴: 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同时为我校孤儿学生给予每月500元伙食补助。
(三)申诉渠道
考生对于提前招生录取中的任异议都可以向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14-87433022。
(四)咨询方式
1. 学校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
2. 咨询电话:400-860-1392(免费),0514-87433178、87433188、87433088、87433078,传真:0514-87433133
3.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433022
4. 学校网址:http://www.ypi.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c.ypi.edu.cn
咨询QQ群:112384897
招生微信号:ypi199
(五)材料接收地址和联系人
1. 接收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
2. 接收人:潘老师,汤老师
3. 联系电话:400-860-1392(免费),0514-87433178
(六)来校路线
自备车可在扬溧高速瓜州出口下,沿润扬路向北至学校;或沪陕高速扬州南出口下右转200米后沿华扬西路到学校。
公交路线为:乘16、37、29、108、57(晚班)路公交车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站台下。
第八章其他
本章程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