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保证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国标代码:11841。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2019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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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620201 |
护理 |
30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80 |
64020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0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0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0 |
2019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 新型职业农民招生计划 |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620201 |
护理 |
50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100 |
64020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50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50 |
招收类别:1.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招生计划。
备注: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2.就读地址: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8-30日
考试地点: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
(1)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
(3)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
(1)考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为专业职业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对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专业认知等方面,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
(2)测试办法:以面试、问答等方式进行,总分350分。
八、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5日
查询网址:www.tianyi.edu.cn
九、录取规则
1、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结合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学院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录取结果将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十、新生入学
1、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须查验《录取通知书》。报到后,交近期半身正面脱帽一寸照片10张,领取《新生注册入学手续表》,并按表中所列事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实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入学资格、体检等事项。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4、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寒暑假集中学习等培养模式。总学时参照《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院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普通类专科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准。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三)咨询电话:0838-3210335 0838—3210588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8—3210587
(五)院校网址:http://www.tiany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