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窝乡
地名由来:发窝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发窝而得名。“发窝”系彝语,发:岩子,窝:腹部,岩脚之义。
2018年12月,2018年云南省卫生乡镇名单出炉,发窝乡上榜。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发窝乡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发窝乡位于县境中北部,东邻禄劝县云龙乡,南接插甸镇、田心乡,西接东坡乡,北与己衣镇、万德镇接壤,国土面积284平方公里。乡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68公里,是武定县城到田心、东坡、万德、己衣的必经之地,为武定北部的交通咽喉。平均海拔高度为2250米,乡内最高海拔2906米(大黑山),最低海拔1285米(阿过咪以纳古)。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9.5%,有耕地面积16224亩,其中水田1973亩。林地面积广阔,活立储量丰富,森林覆盖率为73.5%,主要以青松和灌木林为主,有丰富的野生药材和菌类,年平均气温15.1℃,年平均降雨量899.7毫米,气候主要为温凉、寒冷山区两种,适宜种植无公害蔬菜和生态林果,具有生态之乡、高山反季蔬菜之乡的美谥。2007年6月,发窝乡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生态乡镇”。2012年12月,经国家环保部考核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2018年12月被省爱卫办授予“省级卫生乡镇”称号。
【行政区划】2018年末,发窝乡辖发窝、山品、自期、大西邑、阿庆争、中村、乍基、分多、花园、它亨、阿过咪11个村民委员会,124个村民小组。
【人口与民族】2018年末总人口14395人,其中农业人口8460人,占总人口的58.77%;全乡境内居住汉、彝、苗、傈僳等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0674人,占75%。民族风情浓郁、民风纯朴,特别是民族节庆、饮食服饰、民歌曲调、民间刺绣、毕摩文化等非物质文化和生态文化更具发展潜力,是打造“民族文化之乡”的天然宝库。2010年7月被楚雄州民族事务委员会评为“州级民族团结示范乡”。
历史沿革:
清代时期,属茂连乡,是万德那氏土司的辖地。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建永兴乡。
1949年12月,建发窝夕解放委员会。
1950年2月,划归县第二区辖;同年7月,改建地名区,属插甸区。
1961年6月,划归田心区。
1973年3月,建发窝公社。
1984年5月,改建发窝区。
1988年4月,改建发窝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