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头镇
地名由来:海头镇因今儋州的海头和昌江的海尾均属于同一个州级政区,且均为处于海边的港口,因海头居海尾之南即上头,故称“海头”。
儋州市辖镇。1957年置海头乡,后改公社,1983年设区,1986年建镇。位于市境西部,距市府79公里。面积195.8平方公里,人口3.5万。那(大)海(头)公路起迄点,海头港可通海南岛沿海各港口。辖洋家东、珠江、岭地、红洋、那历、新洋、七柏榔、加乐、红坎、岛村10个村委会和港口、新港、德立、新市4个居委会。镇办企业有农机厂、造纸厂、水产品加工厂。农业主产水稻、甘蔗。属半渔半农经济区。盛产红鱼、石斑鱼、马蛟鱼、鲳鱼等。境内有红洋水库,海头糖厂。
历史沿革:
明洪武年间,知州叶世华于此设安海司巡检署。
清雍正七年(1729年),改为薄沙司;雍正八年(1730年),改置薄沙汛。
民国期间,属儋县六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三区。
1957年,撤,区并乡。
1958年,成立海头镇公社。
1983年,改为海头区。
1987年,撒区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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