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木错乡
地名由来:“纳木湖”系藏语译音,意为“天湖”。“天湖”是我国最高的湖,“天”即形容高的意思,此湖似在天上。故名为“纳木错”。
当雄县辖乡。“纳木湖”系藏语译音,意为“天湖”。1960年设纳木湖乡,1970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1988年撤区将纳错、色德、恰城等4乡合并为纳木湖乡。位于县境北部,面积4万平方公里,人口0.4万,通公路。辖达布、纳措、色德、恰嘎4个村委会。以牧业为主,牧养山羊、绵羊、牧牛、犏牛、黄牛、马。产虫草、贝母等。
历史沿革:
1960年设纳木湖乡,1970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1988年撤区将纳错、色德、恰城等4乡合并为纳木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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