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军垦第一城、“戈壁明珠”石河子市。学院是2004年11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部、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指定的新疆唯一一所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的院校,并入选全国优质职业院校创建单位、新疆工业企业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院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的办学宗旨,“修德启智 强能善技 求真创新 育才成边”的办学理念,“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的办学方向和“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的育人方式。学院是一所集高职、成人、培训、中职、技工教育于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设有9个分院,5个科研附属机构和10个国家级实验、实训室,建有劳模创新工作室、院士指导工作站和大师工作室,并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学庚为学院客座教授,聘请国务院特贴专家杨建立为焊接大师工作室首席大师;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可对57个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
学院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教师总数597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06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26名,双师型教师188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建有标准化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公寓、餐厅等各类现代化设施;实训教学设备总值7159.05万元、实训工位3221个,藏书40余万册。
近三年来学生共获得全国技能大赛奖项9项,省级技能大赛奖项43项,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奖项28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8项和发明专利1项。
学院实行“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并先后与70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学院先后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稳居新疆高校前列,毕业生“双证率”达96.3%。目前已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0万余人,为社会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新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完善高等职业体系和高等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依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其中:普通类600人,单列类(选考外语)500人,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1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学 |
科 |
学费 |
计划数 |
备注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选考外语) |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
|||||
学前教育 |
3 |
兼收 |
3300 |
80 |
40 |
40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6名,普通类6名 |
|
市场营销 |
3 |
兼收 |
3000 |
45 |
25 |
15 |
5 |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兼收 |
3000 |
55 |
30 |
20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5名,普通类5名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兼收 |
3000 |
45 |
25 |
15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5名,普通类5名 |
旅游管理 |
3 |
兼收 |
2900 |
45 |
25 |
15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5名,普通类5名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兼收 |
3300 |
45 |
25 |
15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5名,普通类5名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30 |
15 |
15 |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45 |
20 |
20 |
5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兼收 |
3300 |
25 |
10 |
10 |
5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45 |
20 |
20 |
5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45 |
20 |
20 |
5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30 |
15 |
15 |
||
环境监测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45 |
20 |
20 |
5 |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30 |
15 |
10 |
5 |
|
石油化工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20 |
10 |
10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
兼收 |
3300 |
30 |
15 |
10 |
5 |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30 |
15 |
15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 |
兼收 |
3300 |
45 |
20 |
20 |
5 |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45 |
20 |
20 |
5 |
|
现代农业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30 |
15 |
15 |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30 |
15 |
15 |
||
工程造价 |
3 |
兼收 |
3300 |
45 |
20 |
20 |
5 |
|
水利工程 |
3 |
兼收 |
3300 |
45 |
20 |
20 |
5 |
|
机电排灌工程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30 |
15 |
15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3 |
兼收 |
3300 |
45 |
25 |
15 |
5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兼收 |
7800 |
30 |
15 |
15 |
与中兴通讯联合办学专业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兼收 |
7800 |
45 |
25 |
15 |
5 |
与中兴通讯联合办学专业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3 |
兼收 |
7800 |
30 |
15 |
15 |
与中兴通讯联合办学专业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45 |
25 |
15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5名,普通类5名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兼收 |
3300 |
45 |
25 |
15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5名,普通类5名 |
注: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4月8日10时至4月10日12时。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四、志愿填报要求: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五、注意事项: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四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考试: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使用“腾讯会议”进行线上面试。
二、查询线上面试考场及时间:4月13日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shzv.edu.cn或微信公众号“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上进行查询。
三、线上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4月14日至4月15日
注:考生需提前1天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腾讯会议”软件(使用1.5.0以上版本才能进入会议),并做好调试。具体线上面试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和“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
第五章 命题、组卷、线上面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兵团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按要求内容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线上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线上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六章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3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0分,总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300分。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第七章 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二、录取原则:
1、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线上面试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19日—23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考生需于4月24—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拟录取名单。
四、相关事项:2021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录取考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
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创新创业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分别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4000元/年、3300元/年、26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困难学生助学金10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第十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我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考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第十一章 附则
一、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二、学院有关2021年单独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平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新疆招生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传真:0993-2059596
微信公众号: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招生QQ咨询群:891109511(石职院2021年单招群)
网 址:http://www.shzv.edu.cn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 邮政编码:832000
各地州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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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 |
招生老师 |
联系方式 |
地州 |
招生老师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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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垦区 、沙湾 、玛纳斯、奎屯、乌苏 |
赵卫民 |
13899512199 |
伊犁 、博乐 |
薛斌 |
13677561018 |
||
克拉玛依、塔城、阿勒泰 |
陈国政 |
13369937939 |
巴州、库尔勒 |
宫崇勇 |
13519927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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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 、乌鲁木齐 |
杜元波 |
18040833083 |
阿克苏、和田 |
刘建峰 |
13579775615 |
||
吐鲁番、 哈密 |
王永忠 |
13899513525 |
喀什地区 |
宾健 |
13899501211 |
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8日10时—4月10日12时 |
考生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
4月11日12时—4月12日18时 |
院校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数据库 |
4月14日—15日 |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
4月16日—4月18日 |
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
4月19日—4月23日 |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4日—4月25日 |
考生在网上确认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