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镇
地名由来:高山镇因镇中心所处的地势高而得名。据说,从前村庄建在一座小山坡之上,此山坡为方圆几平方千米的最高点,村庄因山而名高山村。
茂名市茂南区辖镇。1961年从新坡公社分出设高山公社,1983年改高山区,1987年设镇。位于市区东南部。面积15平方公里,人口2万。辖高山、章福、文秀、坡头、黄竹、文岭、南庄、石鳌塘8个管理区和高山居委会。乡镇企业以房地产开发、建筑、建材、电子、化工、饮食服务业为主。农业以种植水稻、花生和饲养三鸟、鱼、珍禽为主。
历史沿革:
清代时期,属茂名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茂名县二区新治乡。
1953年,属茂名县白沙乡。
1958年,划属茂名市卫星公社。
1959年,属茂名市新坡公社。
1961年,从新坡公社析出,改称高山公社。
1983年,改公社为高山区。
1987年,改区为高山镇。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辖区的低埒、大岭仔、双山、高山、石鳌塘、南庄等管理区(村民委员会)相继从高山镇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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