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
地名由来:镇名源于龙江县名。为龙江县政府驻地。
2014年7月,龙江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龙江镇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位于碧波荡漾的雅鲁河畔,滨洲铁路,碾北公路,齐乌公路横穿境内,是龙江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镇幅员面积21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4万亩。辖10个行政村,10个社区,三个农牧场,人口16万。该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气候宜人,城乡风景秀丽;经济繁荣,交通通讯便利;物华天宝,是投资兴业的热土。 近年来,龙江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提出的"448"经济振兴工程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02年跃入全省50强乡镇之列。2003年镇党委被评为省级"六个好"乡镇党委标兵。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新的世纪,龙江大地正焕发着勃勃生机,龙江人民正昂扬着奋发的活力。优惠的招商政 策,宽松的投资环境,完善的服务的体系,丰富的物产资源,正是每位投资者向往之地。我们诚邀各界有识之士到龙江来创业发展。在这片热土,您一定能得到丰厚的利润回报,铸就您事业的辉煌。
历史沿革:
龙江镇,原名“朱家坎”。
据新编《龙江县志》载:清代中叶,为鄂温克、鄂伦春人5个“阿巴”(猎区)之一。
鄂温克猎民于此开店,以酋长名字称其为“都鲁齐哈”。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建成通车,设“土尔池哈站”,汉族人迁入后谐音为“朱鲁齐汉”,后简化为“朱家坎”。
铁路通车后,人口逐渐增多。
清末,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隶属黑水厅管辖,清宣统元年(1909)改隶龙江府。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9月,隶属龙江县江西区管辖。
1929年勘定街基。
东北沦陷后,初为朱家坎保,1938年4月改设朱家坎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设置朱家坎区,1948年改为第三区。
1952年设置朱家坎镇。
1955年9月,龙江县人民委员会由富拉尔基迁驻朱家坎镇,遂为龙江县城。
1958年9月,将九里乡并入朱家坎镇,并将朱家坎镇改为龙江镇,后称龙江镇人民公社。
1980年恢复龙江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