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10:48

地名由来:平江镇因驻地地处平水河中游,河面平缓,故称平江。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平江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在榕江县中部,平永河下游。面积171平方公里。人口1.08万,其中苗、侗、瑶、水等民族占75.9%。辖1居委会、12村委会。清设滚仲汛。1932年置平江乡。1954年改设巴鲁乡。1958年撤乡建团结公社。1959年并入平永公社。1961年析建平江公社。1984年改置平江乡。1992年划原锡利、料里2乡部分地入辖。境内多林木,是县木材产地之一。有小学24所。乡人民政府驻地平江,在古州西北13公里,平永河与永乐河汇合口西南,滚马坡西麓。人口 1 100,有汉、侗等民族。海拔280米。“平江”系侗语译音,意为江水冲积的平地。分上、下两寨。设农贸集市。炉榕公路经此。

历史沿革:

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古州厅后,平江、德腊、当鸠、八瑞、巴鲁、水西寨、归利、驴、归教等并入西路苗寨,置平江土司。

民国六年(1917年),属西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平江乡,属第四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废乡镇建制,置平江联保办公处。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0月,并入太平仁联保。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析三乐联保与太平仁联保的半数合编为平江乡。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裁区设置,属县辖。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大有乡计底寨划入,辖地半岗保并入锡利乡。

1950年11月,沿袭民国建制,置平江乡属第四区。

1951年,废保甲置行政村。

1953年,属平永区。

1954年,析平江、三江乡部分村新置巴鲁乡。

1956年,巴鲁乡并入平江乡。

1957年,撤区并乡划片,置平江基层片区。

1958年,平江片区废,改置团结公社。

1959年,原公社建制废,以区为核算单位的平永公社成立,平江设管理区。

1961年,原公社及管理区废,平江改置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废公社体制,复置平江乡,属平永区。

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置平江乡,原忠诚区锡利乡的田坊村和料里乡的归利村划入。

2016年1月14日,撤销平江乡建制,设置平江镇,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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