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阳乡
地名由来:以所辖川道名称命名。景阳的山脉与众不同,仅从象鼻子山至鞍上就有九道“栓”,山峰交叉栓锁,形成八条“川”。日出月落时,映照出迷人的光彩,形成自然风景,故名“景阳川”。光绪年间,在此地建有一泰山庙,庙前立有一石碑,碑正中刻有“景阳川”三个大字,此庙碑于民国三十年被拆毁,景阳乡因“景阳川”而得名“景阳”。
景阳乡位于郧西县西南边陲,南濒汉水,东临夹河、六郎,北接店子,西南分别与陕西旬阳县、白河县接壤,与湘渝铁路、316国道隔江相望。乡政府驻地骡马店村,因此地汉年开设过骡马及行人住宿的客栈而得名。全乡辖18个行政村,120个村民小组,8361户,32848人;版图面积216.38平方公里,跨东经109°45′至57′,北纬32°52′至33°03′,境内最高点为东北的嵩山,海拨1545.9米,最低点位于东南部汉江边花蛇沟口,海拔175米;实有耕地36218亩,山场面积31.02万亩。景阳乡山场广阔,物产丰富,土特产主要有黑木耳、香菌、核桃、板栗、柿子等,山药材品种繁多,“景阳桐”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农副产品。烟、姜、畜牧、打工经济四大主导产业基本形成,共同带动了全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全乡从事建筑行业民工数及效益、素质为全县之最。2005年底,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1886万元,农民人平纯收入1773元。
历史沿革:
景阳在西汉时属长利县;东汉建安十六年(211)属西城郡(今安康北);三国时,改西城郡为魏兴郡,设平阳县,当时景阳隶于平阳县;西晋时,属兴晋县;南北朝时属洧阳县,隋时属甲郡,唐为洧阳县;五代属洧阳县,一度隶于前蜀。
宋朝966年并入旬阳县;元属旬阳县,明归上津镇,清顺治十六年(1659),裁上津县并入郧西县,此后一直隶属郧西县;1947年10月,景阳解放,当时为景阳村,隶属于上关县;1949年,上关县并入郧西属第六区;1949至1951年属夹河区公所管辖;1952年,全县通过土改复查、民主建政后,改为大、小兰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改为灯塔人民公社,辖大兰、小兰、兰滩、茨沟、泥沟、尚坪6个管理区;1959年5月,全县划为14个公社,灯塔人民公社改名为景阳人民公社;1961年3月,撤销大公社,设景阳区,将6个管理区改为6个小公社;1975年4月,“撤区并社”,重设景阳人民公社;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重设景阳区,下辖大兰、王家、小兰、茨沟、兰滩、泥沟6个乡,31个自然村;1987年9月,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撤区设乡镇,建立景阳乡;2001年4月,撤销泥沟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景阳乡管辖,景阳乡由原来所辖21个村增加至39个,同年全县实行并村并组,又由合并后的39个村减至现在的18个行政村村,114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