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

联合创作 · 2023-08-13 02:20

地名由来:街道以驻地梅林村得名。据邻近各村宗谱记载,南北朝时即有“梅林”的村名。宋舒岳祥《七星塘记》写道:“登高观梅林胜概,绵亘十余里,东南皆海,西北皆山,明智发陇,迤逦花园,直趋此地。九顷洋洋焉,赤山巍巍焉,有梅有竹,蔚然深秀,可耕可读”,古时该地多梅树,梅林之称由此而来。又因历为商贾集散地,逢农历一、四、六、把集市,四、八加牛市,市场繁荣,又称梅林街。

2022年3月,梅林街道入选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工业特色型)。

2021年1月,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命名梅林街道为“2020年度浙江省森林城镇”。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梅林街道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梅林街道位于浙江省宁海城北,区域面积97平方公里,下辖48个行政村,2个社区,总人口2.6万人。梅林街道区位优势显著,交通十分便捷,属宁波市半小时经济圈范围。甬台温铁路、甬台温高速公路、省道甬临线、象西线穿境而过,是宁波联系台州、温州等地的交通重地。

历史沿革

1949年至1950年上半年称紫文乡,属深圳区,1950年下半年归梅林区管辖。1956年3月,由原紫文乡、下河乡、方前乡合并称梅林乡,仍属梅林区管辖。1958年10月,宁海、象山并县,区改人民公社。梅林乡分成梅林管理区、凤潭管理区,隶属西店公社。1960年2月,原西店公社的梅林管理区,凤潭管理区、紫溪管理区的陈家大队、皂浦大队、九顷直属大队合并建立梅林公社,属象山县。1961年7月梅林公社又分为梅林、凤潭、九顷三个公社,归桥头胡区管辖。1962年1月梅林公社划给西店管辖,同年4月复归桥头胡区。1964年3月,九顷公社并入梅林公社。1969年12月梅林、凤潭两公社合并称梅林公社。1972年11月梅林公社又分成梅林、凤潭两个公社,同年12月15日起分开办公,1983年9月实行政社分设,成立梅林乡。1985年1月梅林乡改称梅林镇,属桥头胡区管辖。1992年5月,梅林、凤潭、山水三个乡镇合并,成立梅林大镇,镇驻地梅林,撤销桥头胡区,直属宁海县管辖。2001年2月18日,并入城关镇。2003年10月20日城关镇建制撤销,设立跃龙、桃源、梅林、桥头胡四个街道。经济发展

梅林街道经济发展处于宁海县前沿。工业是梅林街道的支柱产业,现有工业企业578家,其中县工业综合实力20强中梅林有4席,县最具潜力20佳中梅林有2家,规模以上企业85家,已形成橡塑、机械、轻纺三大优势产业。以橡塑为主的汽车配件更是一枝独秀,产品畅销国内外。2008年辖区内实现工业总产值45.1亿元,三产增加值1.08万元,农民人均收入8455元。在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梅林街道对农业结构也进行合理调整,形成了以蔬菜种植、瓜果生产和经济特产林等为主的产业结构。辖区内三产兴旺,现有三产企业近900家,个体工商户500家,梅林街道已成为商贾云集之地。未来计划

目前,梅林街道既有城市依托,又有乡村延伸,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按照宁海县城规划要求,把梅林打造成集商贸、居住、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组团式城市。围绕这一历史使命,梅林街道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让“平安”成为创业软环境的重要一环。以“从农村向城市转变、从农业型经济向城市型经济转变、从农民向市民转变”为总体目标,突出“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三大主题,全面推进梅林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历史沿革:

1984年置梅林镇。

2001年2月与城关镇、桥头胡镇三镇合一,称城关镇。

2003年10月撤城关镇,建跃龙、桃源、梅林、桥头胡四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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