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塔寺乡
地名由来: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建兴隆寺,有砖塔,因与吴忠西塔方位对应,俗称东塔寺。
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东塔寺乡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2022年7月,东塔寺乡被评定为第二批宁夏特色旅游村镇。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东塔寺乡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东塔寺乡位于利通区东北部,下辖10个行政村,80个村民小组,共有5310户,22019人,其中回族人口9027人,占41%。耕地面积18743亩。乡党委先后被评为吴忠市“文明单位”、“六好乡镇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治安模范乡镇”、“自治区农村基层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单位” 。2006年全乡社会总产值达9580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815元,村级集体收入达230万元。 东塔寺乡突出乡情特点,变区位优势为经济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构建农业产业化体系,兴建了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种植园区,以洼路沟高标准二代日光温室基地为主建成高标准日光温室1400亩,全乡设施蔬菜总面积达4900亩。建成柴园奶牛科技示范园区、金德养殖场等3个大型养殖场,养殖大户169户,形成了村有主业,队有特色的城郊农业发展模式。全乡以东郊蔬菜批发市场、大众农机公司、东福纸业公司、东星塑编厂、高频焊管厂等企业为主的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达80家,个体工商户达2125户。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已建成了东方花园一区、二区、金塔小区、东苑小区、柴园新村等农民居住小区。全乡共有8所学校,一所卫生院,9个医疗点,境内国道、省道等五条主干道纵横交错,穿乡而过,交通便利,通信方便,乡村硬化道路总长达100公里,电话装机量达3800余门,闭路电视进家入户,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乡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各项事业逢勃发展。-
历史沿革:
民国时期,属灵武四区管辖。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全境设8个保,36个甲。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8个保合并为4个保。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吴忠解放。
1950年,由灵武县划出归吴忠市管辖;同时成立区人民政府,境内4个保依次改为一、二、三、四乡。
1952年,4乡合并为2乡,同时以传统地名为据,将原一、二、三乡分别易名为东塔寺乡、四旗粮乡和石佛寺乡。
1955年,3个乡先后成立了23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同年,将原3个乡合并为一个东塔寺乡。
1962年5月,改为东塔人民公社。
1984年,复为东塔寺乡。
2003年5月,区划调整,原东塔寺乡8个村和灵武市新华桥2个行政村合并为东塔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