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陆河县统计局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4]为249242人。
二、人口变化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53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2292人,下降14.51%。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67445户,集体户2048户,家庭户人口为236839人,集体户人口为1240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1人减少1.30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8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8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陆河县统计局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8个镇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8个镇中,人口超过4万人的镇有2个,在1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镇有5个,低于1万人的镇有1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二位的镇合计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为55.24%。
表2-1各镇人口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镇中,仅有河田镇人口增加,增加834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河田镇和河口镇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上升8.46和0.49个百分点,水唇镇、新田镇、上护镇、螺溪镇、东坑镇和南万镇人口所占比重下降,分别下降1.86、1.11、1.84、1.15、0.75和2.2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8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8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陆河县统计局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8个镇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27610人,占51.20%;女性人口为121632人,占48.8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50上升为104.9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指县内8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8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陆河县统计局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8个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67294人,占27.00%;15-59岁人口为141520人,占56.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428人,占16.2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8487人,占11.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47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8个镇15-59岁人口比重均不足60%。
8个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
表4-2 各镇人口年龄构成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8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8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70887人,16-59岁人口为137927人。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陆河县统计局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8个镇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54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19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3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708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27人上升为62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056人上升为1131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978人下降为3785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27人上升为3092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2年提高至8.94年。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8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8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陆河县统计局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3178人,占53.4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6064人,占46.57%。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50736人,流动人口为50736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554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519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8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8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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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全县常住人口情况陆河县统计局 陆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 | RAG-ES | 2024-09-11 |
全县常住人口[4]为249242人。二、人口变化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53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2292人,下降14.51%。三、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5]67445户,集体户2048户,家庭户人口为236839人,集体户人口为1240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1人减少1.30人。 | RAG-ES | 2024-09-11 |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8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8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