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遗址

紫荆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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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05

历史沿革

1953年,发现紫荆遗址。
1977年8月至1978年7月,商县图书馆、西安半坡博物馆等单位对紫荆遗址进行了首次发掘。
1982年4~7月,西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对紫荆遗址进行了第二次发掘。

遗址特点

紫荆遗址,台面平坦,面积约10万平方米。首次发掘面积1460平方米,发现的遗址有窖穴(灰坑)160个,陶窖4座,墓葬38座。第二次发掘面积375平方米,发现的遗址有房址2座、窖穴60多个、陶窑2座、墓葬16座。
紫荆遗址文化堆积分为5层,并代表5个不同的文化时期及其文化类型:
第一期文化属于老官台类型的前仰韶文化,面貌的特点是灰层薄,包涵物少。
第二期文化属于半坡类型的仰韶文化。
第三期文化属半坡晚期类型或西王村类型的仰韶文化。
第四期文化属于龙山文化。
第五期文化属于西周文化。

文物遗存

紫荆遗址第一期文化出土陶器多为夹砂红陶,外红内黑,器表多饰粗绳纹,极少数为夹砂灰陶;器形主要有圆底红带钵、圈足碗和三足器等。
紫荆遗址第二期文化和第三期文化出土的遗物,主要是陶器,如钵、盆、碗、罐、瓮和尖底瓶等。
紫荆遗址第四期文化出土的遗物,陶器主要有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器型有豆、鬲、甑、盆、罐、瓮等;罐又分为高领罐、鼓腹罐、三耳罐等。纹饰主要有绳纹、篮纹和附加堆纹,也有一定数量的光面陶。
紫荆遗址第五期文化出土的器物有豆、鬲、盂、尊、磨制器、斧、锛、刀、凿、镞、球、环等。

研究价值

紫荆遗址为研究仰韶文化自身的发展和相邻地区诸多原始文化的交流、影响、融合等提供了重要的科学资料。

保护措施

1992年4月20日,紫荆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了保护范围,其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均为遗址面积10万平方米内。
2013年3月5日,紫荆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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