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44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国标代码:12907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三、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织机构:

组 长: 王彦飞 李 颖

成 员:刘晓敏、崔玉波、王果隆、孟维军、王秋刚

1、督导组

组 长:刘会庭

组 员:张剑超、梁世栋、董宇、韦超逸

负责单招工作全程监督,确保单招工作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

2、疫情防控组

组 长:付旭

组 员:张薇娜、尹航、林玉杰、赵静波、

刘亚贤、王璐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室、远程面试考官集中办公场所等部位防疫工作,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室,做好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置准备。

3、测试组

组 长:王雯渤

组 员:胡彦杰、赵立冬、张 冰、王天一、王磊

孙 伟、花向东、姚红雪

负责编制线上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4、录取组

组 长:杜秉洲

组 员:王健、王升、韩葛亮、孙丰

负责录取及网上公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网络安全保障组

组 长:李强

组 员:郑智钊、修建文

负责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

6、宣传组

组 长:王志刚

组 员:刘文萃

负责考试期间的宣传,新闻的发布。

四、报考条件

1、黑龙江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黑龙江省招考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条件。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考办负责,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考院负责审定。

4、报考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身体净高173-183cm,女身体净高165-170cm、BMI值18.5-24,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残疾、明显部位无疤痕、纹身、体态端正、身体健康,25周岁以下。

5、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和用人单位的要求该专业只招男生,建议女同学慎重报考。

6、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及高度近视(以上专业更适合理科、男生就读)。

五、填报志愿时间及方法

1、填报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时开始,2021年3月26日下午16:00时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允许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同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4、报考我院的考生需要缴纳单独招生考务费,采取远程缴费方式,确认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网络远程面(考)试。缴费流程请关注“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为A类、B类两类考生。

A类:指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B类: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

各类考生具体招生人数,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1

500101

铁道工程技术

30

2

500102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30

3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0

4

50060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0

5

440306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40

6

440305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40

7

500112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30

8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40

9

500105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40

10

500107

铁道供电技术

40

11

5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0

12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50

13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95

14

50020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0

15

440403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90

16

440501

工程造价

40

17

500110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30

18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19

500203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20

20

510105

电子产品检测技术

40

21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22

500108

动车组检修技术

40

23

500106

铁道车辆技术

45

24

500104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

20

25

500112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20

26

500102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

40

合 计

1000

注:各专业、各类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批复为准!

七、考试形式、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3日

2、A类考生考试形式、面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考试形式为综合素质线上测试,以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为主。

(2)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手机,以上设备需带高清摄像头,或另配备摄像头,安装“钉钉”软件并调试,并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备用,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3)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头部及肩部完全呈现在画面中。

(4)测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独立的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禁止他人进出。

3、B类考生考试形式、面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考试形式为综合素质线上测试+远程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线上测试内容与A类相同。远程文化课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高中基础知识,采用每道题目计时答题方法,开始考试以后,每道题达到规定时长,本题答题自动结束,直接跳出下一道题目,最后一道题答题结束后,即为文化课考试结束。

(2)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考试。

(3)考生主机位(用于考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以上设备需带高清摄像头,或另配备摄像头,电脑上安装“谷歌浏览器”软件(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

考生副机位(用于监控考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以上设备需带高清摄像头(自行准备手机支架等)或另配备摄像头,安装“钉钉”软件并调试,并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备用,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4)主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考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头部及肩部完全呈现在画面中。副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左前方拍摄,要保证考生和电脑(电脑屏幕不能被拍摄到)及考试环境能清晰地进入画面被监考小组看到。

(5)测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独立的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禁止他人进出。

请考生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志愿信息时,务必登记保持畅通的本人电话号码,并确认远程面(考)试、设备状态良好、网络畅通,如不具备远程面(考)试条件请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远程面(考)试期间联系不到考生本人或不参加远程面(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远程面(考)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请考生于3月28日起密切关注学院官网(http://www.htxy.org.cn)发布的信息。

八、录取原则

1、A类、B类考生按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录取。

2、A类考生录取方法: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全省统一组织的科目成绩计算,即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6科的总成绩,考生原始的考试分数由省招考院直接提供)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线上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当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的情况时将按照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分值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3、B类考生录取方法: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依据远程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线上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当文化课成绩总分出现同分的情况时将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科目顺序,按单科分值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5、单招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一经录取,不能再参加2021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兼报高考仍可参加2021年高考。

6、2021年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与2021年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一致。

九、收费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

十、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

招生咨询电话:0451—51893230、51893286

督导电话:0451—51893290

学院官网:http://www.htxy.org.cn/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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