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07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邮编:610207。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2、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3、严格执行省内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确定的主要依据。

4、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体检标准:女生低于1.58米、男生低于1.68米的考生请慎报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慎报工业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专业。

6、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7、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8、对口高职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排序,第一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配到同类别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9、我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10、对已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换录。

11、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四、毕业证书发放:

我院各专业学生在校修读期间,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奖、贷、助学措施

1、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覆盖率达到20%的校级奖学金。

2、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最高4500元)和校级贫困助学金。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

4、学校也提供校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助学岗位等多项资助,学生还可获得由学校合作企业提供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另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8-85879393、85879392

传真:028-85877005

网址:http://www.scmvc.cn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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