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淳安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淳安县统计局
淳安县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和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淳安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289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684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了7886人,下降2.34%,年平均增长率为-0.24%。
二、户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46646户,集体户3811户,家庭户人口为313983人,集体户人口为149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2.42人减少0.2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3856人,占49.81%;女性人口为165101人,占50.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是99.25,与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23相比,性别比有所上升。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2394人,占12.89%;15-59岁人口为185479人,占56.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1084人,占30.7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2678人,占22.0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5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 上升8.24个百分点。
表1-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328957 | 100.00 |
0-14岁 | 42394 | 12.89 |
15-59岁 | 185479 | 56.38 |
60岁及以上 | 101084 | 30.73 |
其中:65岁及以上 | 72678 | 22.09 |
五、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65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4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4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22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235人上升为1235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602人上升为1686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833人下降为277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281人下降为29556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5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065人,文盲率[4]由9.40%下降为6.56%,下降2.84个百分点。
六、城乡[5]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3611人,占46.7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5346人,占53.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2934人,乡村人口减少5082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8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户籍人口及乡镇分布等基础数据暂未反馈。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
淳安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淳安县统计局 淳安县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和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淳安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289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684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了7886人,下降2.34%,年平均增长率为-0.24%。 二、户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46646户,集体户3811户,家庭户人口为313983人,集体户人口为149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2.42人减少0.2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3856人,占49.81%;女性人口为165101人,占50.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是99.25,与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23相比,性别比有所上升。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2394人,占12.89%;15-59岁人口为185479人,占56.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1084人,占30.7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2678人,占22.0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5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 上升8.24个百分点。 表1-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328957 100.00 0-14岁 42394 12.89 15-59岁 185479 56.38 60岁及以上 101084 30.73 其中:65岁及以上 72678 22.09 五、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65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4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4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22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235人上升为1235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602人上升为1686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833人下降为277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281人下降为29556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5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065人,文盲率[4]由9.40%下降为6.56%,下降2.84个百分点。 六、城乡[5]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3611人,占46.7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5346人,占53.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2934人,乡村人口减少5082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8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户籍人口及乡镇分布等基础数据暂未反馈。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