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

联合创作 · 2023-08-01 00:35

地名由来:秦始设陕县,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始置陕州,1913年改陕县,2016年1月设区;因西周时周公、召公以陕原(陕陌)为界分陕而治得名;另据《直隶陕州志》:山势四围曰陕,环陕皆山故名陕,东有崤陵,西有函谷,南跨陕原依干山,北逾黄河至中条山,位于崤山环抱之中,是豫西和渭河平原间的咽喉得名。

2023年4月,陕州区被确定为2023年河南省肉羊大县培育县。

2021年11月,陕州区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陕州区人口数量为28.85万人,位列三门峡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河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38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805位。

2021年1月,第四批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名单出炉,陕州区上榜。

2020年6月,陕州区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河南片区)。

2019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陕州区榜上有名。

2019年,陕州区入选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施县。

陕州区位于河南省西部黄河南岸,隶属于三门峡市;东与渑池县交界,西与灵宝市接壤,南依甘山与洛宁县毗邻,北临黄河与山西省平陆县隔岸相望,东西南三面环抱三门峡市区和湖滨区。地处北纬34°24′至34°51′,东经111°01′至111°44′,东西长65.25公里,南北宽48.8公里。

地势地貌

陕州区地势南高北低,东峻西坦,呈东南向西北倾斜状。地貌基本可分为山区、丘陵和原川3种类型。山区为中山和低山。中山分布于南部;低山分布于东北部。丘陵主要分布在东部,最高点马头山海拔为881.5米、熊耳山海拔为885.3米;西部为原川区,本区黄土层厚约20米至70米,地面由南向北呈阶梯降落。海拔最低308米,最高为1466米,相对高差为1158米。

气候特征

陕州区地处中纬度内陆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多受蒙古冷高压控制,气候干冷,雨雪稀少;春季气温回升,雨水增多;夏季炎热、雨涝;秋季气候凉爽,雨水减少。以候温(5天为一候,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大于22摄氏度为夏,小于10摄氏度为冬,介于10摄氏度至22摄氏度之间为春秋划分季节。春季总天数为56天,夏季为103天,秋季为66天,冬季为140天,冬长春短、四季分明。

水文特征

陕州区河流属黄河水系。陕州区共有大小河流33条,西部和北部流域面积1039平方公里,内有大小河流20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3条(苍龙涧、青龙涧、清水河),由南向北注入黄河;东南部为洛河水系,流域面积570.8平方公里,内有大小河流13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2条(永昌河、大石涧),自西向东注入洛河。

矿产资源

截止2013年7月,境内发现矿产地164个,其中中型矿床13处,已发现矿藏32种,探明储量的3种,保有储量居全市前三位的有2种,已开发利用的有8种。黄金矿主要分部在陕州区南部崤山腹地,矿产储量和产量均居全市第二位,已探明储量30余吨,已知金矿床、矿点、矿化点总计17处;铝土矿已发现矿产地10处,总储量约1亿吨;煤炭有9个煤田,探明储量近3亿吨,保有储量约为2.2亿吨,年产量约200多万吨,居全市第3位;石灰石矿探明储量近2亿吨,年产量近200万吨。

地热矿泉

陕州区地热矿泉水是位列陕州区黄(黄金)、白(铝土)、黑(煤炭)、水(地热矿泉水)4大优势资源之一。境内地热矿泉水分布区域面积约4.1平方公里,泉口水温65℃左右。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水中富含钾、钠、钙、镁等对人体有益的宏量和微量元素,适宜饮用和洗浴。

植物资源

陕州区植物属华北植被类型,境内有植物700余种,分种植作物和树木两大类。种植作物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食用菌、药材等;树木陕州区共有树种400余种,分用材林和果树两大类。用材林为泡桐、大叶扬、国槐、刺槐、椿树、楸树、箭杆扬等;果树为苹果、桃、杏、梨、柿、核桃、枣等。

动物资源

陕州区境内动物有400余种,分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两大类。家畜家禽2006年末大牲畜存栏14.49万头、猪12.34万头、羊15.39万只、家禽201.03万只;野生动物有珍稀鸟类白天鹅以及豹子、狼、山鹿、羚羊、山猪、獾、狐狸、啄木鸟、喜鹊等。

历史沿革:

夏、商时属豫州。

西周为焦国、虢国。

春秋归晋。

战国始属晋,后归魏,又入韩、入秦。

秦惠公十年(前390)置陕县。

西汉属弘农郡。

三国魏、西晋因之。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首置陕州,并析置崤县,属恒农郡。

隋开皇年间属陕州。

大业初废,复属河南郡。

唐武德元年(618)复置陕州。

贞观十四年(640)改崤县为硖石县,陕县、硖石县同归陕州。

宋熙宁六年(1073)省硖石县为石壕镇,入陕县。

金初属河南府,后复称陕州,废陕县,又置硖石县。

元废硖石县,复置陕县,归陕州,属河南路。

明代废陕县,入陕州。

清属河南府。

雍正二年(1724)改升直隶州。

1913年废州置陕县,属豫西道。

1914年属河洛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

1931年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陕州专区。

1952年属洛阳专区。

1956年析陕县会兴区建三门峡工区,后改为三门峡市。

1960年撤销陕县,并入三门峡市。

1962年析出复置。

2015年撤销陕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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