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颉墓与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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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00

历史沿革

据庙碑记载:延熹五年(162年)已具相当规模。
宋明两代各有修缮扩建。
正德七年(1512年),建照壁、山门。
据《白水县志》记载,民国八年(1919年)重修照壁。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将军增修墓周砖砌围墙及东西砖雕门。
1991年,白水县人民群众捐资修造一尊仓颉泥塑造像。

建筑格局

仓颉庙北屏黄龙山,南望洛水河。现存庙宇为清代重修,占地17亩。仓颉庙平面呈梯形,前宽后窄、主体建筑由南向北现有照壁、山门、东西戏楼、献殿(前殿)、报厅、正殿(中殿)、寝殿(后殿)及仓颉墓园。附属建筑有东西戏楼、左右耳房、钟鼓楼、东西厢房和更衣、造餐二室。整休均匀对称布局,北高南低。

主要建筑

照壁

照壁位于仓颉庙大门口平台上。据史料记载创建于明正德七年(1512年),后历经风雨沧桑,在清末时已破败不堪,民国八年(1919年),白水县群众自发集资又重修了照壁。照壁也称影壁,古代用以计时。照壁在有些地方还很多,基本上是用来保护风水的。照壁修好后,庙前面的史官村的村民认为照壁将仓颉庙流向他们村的灵气、神气全挡住了,坚决要求拆掉照壁,后来经商议后决定,在照壁下面开个小洞,目的是让风水透过照壁流向史官村,因此,便形成了这一风格。照壁中间的砖雕为一独角猛兽,称之为独角兽,又名“廌”音制,仓颉造“法”字便是根据独角兽而造的,意为“廌”顶去不平使其呈水平状谓之为法。

山门

山门是一座高台建筑,建于明正德七年(1512年),是庙内较为宏伟醒目的建筑,承台下开三门,两小一大。台上有5间门楼,门楼两侧为雕木花木制隔扇。山门设有台阶,可拾阶而上直达顶楼,也是每年庙会期间,人们登高览胜的场所。

戏楼

戏楼紧邻山门左右,为清代所建。在戏楼后台的墙上有多幅人物写意画,也有清代不少戏班留下的题记。

前殿

前殿与两戏楼相对,硬山屋面。殿内曾悬挂着于右任先生书写的一幅“文化之祖”匾额,毁于“文革”时期。通过此殿,进人谒拜祭祀区域,前有报厅,顾名思义,报厅为仓颉庙的祭拜者报到的地方。拱顶代替大梁,建筑结构较为特殊。报厅左有青龙柏,右有白虎柏。在前殿和报厅内墙绘以壁画,大都表现“织女牛郎”“神州三侠”“丹友八士”等中国古代神话故事及耕樵渔读、琴棋书画等内容。

正殿

仓颉泥塑造像
正殿五开间,与寝殿以面道相连,硬山顶带前廊。殿内正北开门,寝殿紧贴蔡园而建,也是仓颉庙院内的主体建筑,从建筑形式和梁架结构来看,为仓颉庙内现存建筑中最早的座。外观立面明三暗五,檐柱为八棱石柱,侧角极大。前檐采用大阑额,不设普柏枋,呈元代建筑风格。殿内正中端塑一尊仓颉泥塑造像,神态安详。据《论衡》载“仓颉四目,为黄帝史”,因此,仓颉神像额上比常人多出两目,寓意仓颉的聪灵、敏锐的观察力及首创文字的艰辛。原塑像毁于“文革”时期,现存为1991年当地的群众捐资修造。寝殿内墙壁画保存情况较其它建筑为好,从风格上看,绘于明末清初,主要反映黄帝降炎帝,破蚩尤,屈轶指佞,龙鳞相斗等黄帝统一华夏的创业历程,也有颂扬黄帝赐衣,隶首造律吕,西陵制衣,权衡度量等开创华夏文明丰功伟绩的内容,同时也反映了石楼造字、鬼哭龙藏、天雨粟等关于仓颉造字的民间传说故事。

墓园

仓颉墓
“延熹五年”所立。仓颉冢碑今尚保存完好,明以后,曾多次维修,现墓周砖砌围墙及东西砖雕门系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朱庆澜将军增修。墓冢为一圆锥形,周长18米,高4.5米,外设六角形砖砌花墙,东西开门。仓颉墓东西两门上的雕刻,更是风骚独领。特别是东门门楣和柱侧的饰物,一行行,一叠叠,瓜果花卉,飞禽走兽,形体玲珑。

文物遗存

仓颉庙曾保存有大量碑刻,东汉延嘉五年的《》是关于仓颉庙历史最早的碑石记载。原立于仓颉墓道旁,宋仁宗时(1023年),移至寝殿东侧,1972年,又迁于西安碑林博物馆内。庙内原还藏有的前秦建元四年(368年)《光武将军碑》(又名《立界山石祠碑》)《关中金石记》等数通名碑石,现均收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内。
仓颉庙内现存碑石16通,其中立于前殿的乾隆十九年(1754年)《仓颉圣鸟迹书碑》上书528个字,由当时白水知县梁善长摹写。相传此28个字为仓颉当年所造象形文字之本形。字形若图若画,难以辨认。据上海书店1984年翻印宋代王著《》中将这28个字译为“戊已甲乙,居首共友,所止列世,式气光名,左互义家,受赤水尊,戈矛斧吊”。

历史文化

文物价值

仓颉墓与庙的戏楼后台的墙上有多幅人物写意画,也有清代不少戏班留下的题记,成为戏剧史研究的宝贵资料。

文物保护

1992年4月20日,仓颉墓与庙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仓颉墓与庙的保护范围为:重点保护区:墓冢和庙内建筑、古柏。一般保护区:庙院墙内。建设控制地带:同一般保护区。
2001年,陕西省拨文物保护专款,对仓颉墓与庙的前、中。后三座殿进行了维修,同时对其彩绘和殿内壁画进行了化学加固。
2001年6月25日,仓颉墓与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8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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