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17

学校名称:陇东学院,英文校名“Longdong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073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陇东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地处甘肃省庆阳市,前身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陇东学院。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被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实行省地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学校现占地面积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书173.2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677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教职工105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35人,其他各类高级职称人员19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16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优秀专家、领军人才、人才工程、“园丁奖”和“成才奖”获得者54人,35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讲座教授”,2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青年学者”,74人获“陇原人才服务卡”;兼任兄弟院校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79人。

学校设文学、历史与地理、外国语、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数学与统计、生命科学与技术、农林科技、音乐、美术、体育、电气工程、化学化工、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能源工程、机械工程、医学院19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专业56个,涉及文、理、教、工、农、管、法、医等11个学科门类。

“十四五”期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举红色旗帜,走特色之路”的发展战略,坚持“优化结构,转变方式,内涵提升,特色发展”的发展策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扩大开放合作办学,全面深化校内综合改革,逐步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拟在甘肃等8个省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专业成绩均使用各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

甘肃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器乐、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声乐)、舞蹈学。

山西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

黑龙江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福建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

山东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广东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

广西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云南省: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专业名称、计划数为准。

二、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四)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五)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六)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确定)。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八)学校音乐类器乐方向招生不限乐器种类,录取的部分民族或西洋小乐种器乐考生入学后,将根据学院教学条件及要求进行调配。

(九)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和录取标准对其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以上内容如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三、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

基本学费: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等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详见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甘发改收费〔2015〕9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6号、甘发改收费〔2016〕437号文件);

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详见甘价费〔2009〕187号、甘发改收费〔2011〕15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80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邮编:745000。

陇东学院网:https://www.ldxy.edu.cn/

陇东学院招生就业:https://self.ldxy.edu.cn/zjc/

电话:(0934) 8651606,8651607

传真:(0934) 865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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