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厦府〔2019〕397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为51639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134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632623人,增长46.23%,年平均增长率为3.87%。
●十年增加量居全福建省首位
二、户别人口
全厦门市共有家庭户^[4]1969770户,集体户202928户;家庭户人口为4591047人,集体户人口为57292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0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20497人,占52.68%;女性人口为2443473人,占47.3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3.51。
四、年龄构成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86282人,占17.16%;15-59岁人口为3784109人,占73.2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3579人,占9.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513人,占6.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1个百分点。
●从人口年龄构成上看,老人与儿童的比重上升,劳动力资源仍然丰富。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73.28%,人口红利将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从全福建省各地区来看,厦门的人口年龄结构最“年轻”,其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9.56%,未达到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其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均超过10%。
五、受教育情况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11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492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3651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155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7799人上升为2694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8909人下降为161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670人下降为278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9475人下降为18621人。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11.17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0.88年。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329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7]由2.51%下降为2.00%,降低0.51个百分点。
●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人口素质稳步提升
六、城乡^[8]人口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617251人,占89.4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46719人,占10.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97838人,乡村人口增加13478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8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3368593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0]人口为653571人,流入人口为2715022人。流入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391822人,省内市外流入人口为132320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217369人,增长56.5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68431人,增长253.01%;流入人口增加869736人,增长47.13%。
八、人口地区分布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10年来,我市跨岛发展加速,城市能级提升,全市人口地区分布也更均衡,岛外四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均比10年前有较大提升。
●“七人普公报”显示,我市六区中,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常住人口数均突破百万。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927092人,16-59岁人口为3743299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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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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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厦府〔2019〕397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 | RAG-ES | 2024-09-10 |
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为51639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134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632623人,增长46.23%,年平均增长率为3.87%。●十年增加量居全福建省首位二、户别人口全厦门市共有家庭户^[4]1969770户,集体户202928户;家庭户人口为4591047人,集体户人口为57292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09人。三、性别构成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20497人,占52.68%;女性人口为2443473人,占47.3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3.51。 | RAG-ES | 2024-09-10 |
四、年龄构成全厦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86282人,占17.16%;15-59岁人口为3784109人,占73.2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3579人,占9.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513人,占6.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1个百分点。●从人口年龄构成上看,老人与儿童的比重上升,劳动力资源仍然丰富。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73.28%,人口红利将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从全福建省各地区来看,厦门的人口年龄结构最“年轻”,其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9.56%,未达到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其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均超过10%。 | RAG-ES | 2024-09-10 |